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
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上升,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
益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但从中长期看,公司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带来的资本金规模的增长将带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并进而提升公
司的盈利能力和净利润水平。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净资产和资本金的使
用效率,以获得良好的净资产收益率。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底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2019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5,894,435.0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2,917,307.87 元,不考
虑可转换债券转股减少的利息费用带来的净利润影响,2020 年净利润在此预测
基础上按照 0%、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
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经营情
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
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
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2019 年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66,641,971 股为基础,2020 年以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766,643,450 股为
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
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以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
化。
6、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
(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2019 年度/ 2020 年度/末
项目
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76,664.20 76,664.35 86,152.01
情形一: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与 2019 年度数据相比增长 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9,589.44 19,589.44 19,589.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7,291.73 17,291.73 17,291.73
利润(万元)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265,480.70 285,070.14 335,070.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6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3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4 0.24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22 0.21 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5% 7.12% 6.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7% 6.28% 5.76%
情形二: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与 2019 年度数据相比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9,589.44 21,548.39 21,548.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7,291.73 19,020.90 19,020.90
利润(万元)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265,480.70 287,029.09 337,029.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8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5 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4 0.26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22 0.23 0.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5% 7.83% 7.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7% 6.91% 6.33%
情形三: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与 2019 年度数据相比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9,589.44 23,507.33 23,507.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7,291.73 20,750.08 20,750.08
利润(万元)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265,480.70 288,988.03 338,988.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31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7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4 0.28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22 0.25 0.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5% 8.54% 7.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7% 7.54% 6.91%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所增加。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
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
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0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做出的假设,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
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承诺或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公告《浙江台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公司降低负债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
步提升盈利水平。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本次募投项目未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
面的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采取
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根据自
身特点,实施如下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
制;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一)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对业务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营运
资金周转效率。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
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
和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二)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技术研发能力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公司将专注功能性面料
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巩固公司在高档功能性面料领域的领先地位。在提高公
司现有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同时,拓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客户,形成公司新的利
润增长点。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制定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
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未来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福华环
球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施秀幼、施清岛)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
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二)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
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