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3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在公司5层VIP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2020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卫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派衍信息科技(苏州)有
限公司、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泽学教
育科技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1,305万元的销售、采购等关联
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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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续期且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续期,申请授信额度为5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两年,提款期一年。公司实
际控制人洪卫东先生、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宇信鸿泰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
锡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拟作为保证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放
款后公司将追加全资子公司北京宇信金地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抵押担保。具体
担保的金额及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在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续期且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
董事洪卫东先生、吴红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2020年5月22日,公司公告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20.14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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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董事戴士平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0年6月5日为
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5名激励对象授予1,209.6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董事戴士平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拓展海外业务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上述增加经营范
围,需对《公司章程》相对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研究、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及 围为:研究、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及
互联网技术;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互联网技术;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行 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行
开发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开发的产品;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经营活动。)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
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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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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