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拟支付现金购买苏州
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分别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45.33%股
权、5.67%股权;支付现金购买上海钧兴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瑞嗔通讯设备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45.33%股权、5.67%股权;公司向绍兴舜元
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上海岱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上海盈方微
对上海岱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债权组成的资产包。(以下简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
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购买标的资产为华信科 51%的股权和 World Style51%的股份,
出售标的资产为岱堃科技 100%的股权和上海盈方微对岱堃科技及其子公司美国
盈方微享有的 102,679,805.53 元的债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
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符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
规定。
2、本次购买标的资产为华信科 51%的股权和 World Style51%的股份。春兴
精工、上海钧兴及上海瑞嗔持有的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股权/股份权属清晰,除
春兴精工持有的华信科 80%股权存在质押外,购买标的公司的其他股权/股份不
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春兴精工质押华信科 80%股权所对应的质权
人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明确同意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盈方微和
春兴精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根据相关重组交易文件需要进行涉及上述质押股
权的资产交割时,无条件协助解除上述质押。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不存在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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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盈方微将通过上海盈方微持
有华信科 51%的股权及 World Style51%的股份,拥有购买标的公司的控股权,符
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3、本次购买标的资产有利于提高盈方微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其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第(三)款的规定。
4、本次交易有利于盈方微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突出
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符
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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