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4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
意聘任阮志东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阮志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阮志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阮志东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善丰路168号
电话:0512-66037938
传真:0512-65287111
邮箱:ir@jingrui-chem.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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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阮志东先生简历
阮志东,男,中国国籍,1987 年生,金融学本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
先后任职于江苏金通灵流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91)、南京
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65)、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603519)等公司证券部,分别担任董秘助理、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
表/董秘等职务,已于 2013 年 6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2020 年 3 月加入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阮志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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