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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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会前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质询和咨询工作,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公司已就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宜,与我们进行了事先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1、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以更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志刚_________ 廖南钢_________ 田 跃_________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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