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19年度工作中,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
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现将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2019年度出席及列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列席股东大
独董姓名 缺席(次)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席(次) 席(次) 会的次数
加会议
陈爱珍 16 16 0 0 —— 6
王立勇 16 16 0 0 —— 6
罗炜 16 16 0 0 —— 6
许健 16 16 0 0 —— 6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项目投资等情况,与公司高管、内部审计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并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我们与其他董事、监事充
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有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
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两个专门委员会。我们既是公司的独立董事,也分
别是公司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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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专业委员职责,积极开
展相关工作,有效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经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认真审核,我们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序号 独立
会议时间 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
类型
第九届董事会第 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 2019 年 3 月 1 日 同意
十一次会议
1、关于聘任卢召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第九届董事会第 的独立意见
2 2019 年 3 月 15 日 同意
十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参与设立青岛旭蓝产业基
金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 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3 2019 年 4 月 14 日 同意
十三次会议 见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 4、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 2019 年 4 月 29 日 同意
十四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 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
控审计单位的独立意见
1、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第九届董事会第
5 2019 年 5 月 8 日 可及独立意见 同意
十五次会议
2、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2
3、关于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
立意见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第九届董事会第
6 2019 年 7 月 30 日 资 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的独立意见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
第九届董事会第 意见
7 2019 年 8 月 30 日 同意
二十一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8 2019 年 9 月 2 日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 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出租房
9 2019 年 9 月 29 日 同意
二十四次会议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
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在发表相关事项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
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
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我们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
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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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深交所问询函。针对问询函内容,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及公司
聘请的审计机构积极沟通,督促查清问询函涉及的每个问题。
2020 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关注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更
多的参与公司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经营,
实现公司又快又好的发展。衷心希望公司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尽快使公司发展壮大,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陈爱珍、王立勇、罗炜、许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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