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0-026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上海昱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贤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授信提供质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质押情况概述
根据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
司拟逐步开拓海外市场,由公司负责所有光伏电站设计、建造;合作方主要负责
匹配适当客户、外部协调及当地日常关系维护;鉴于合作方上海昱吉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上海贤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资源优势,有助于推
动优质项目顺利落地,公司为开拓业务获取新订单,与上海昱吉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上海贤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关系,为其申请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一定
的增信安排。
2018 年 8 月 25 日,经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上海昱吉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上海贤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 10 亿元提
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我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海南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南旭蓝”)及尚义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义旭蓝”)
分别持有的 5 亿元定期存单(共计 10 亿元定期存单)
公司与稠州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1 月 15 日、
2019 年 1 月 25 日分别签署了编号为 20185656730083005016 号、
20195656730000105016 号、20195656730000205016 号的三份《质押合同》、就
上海昱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贤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融资 10 亿元提供质押。质押担保期限分别为:2018 年 8 月 30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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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2019 年 1 月 25 日
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
由于时任相关责任人失误,未在合同签署时及时披露,公司在自查中发现上
述质押事项后现进行补充披露。截止目前,上海昱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归还借
款 5 亿元,公司已经部分解除了质押责任。另 5 个亿存单也在与相关方协商准备
提前解除质押。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也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 1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昱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K348EX0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4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自贸区美盛路 171 号 3 幢 4 层 4227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倪诗晟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机电设备、
五金交电、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
械设备、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珠宝首饰、
矿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经营范围
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橡胶制品、
煤炭、燃料油(除危险品)的销售,机械设备安装、
维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国内货
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倪诗晟持股 90% 金旭剑持股 10%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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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6,881,043.48 468,013,568.70
负债总额 284,523,061.89 274,456,890.20
净资产 172,357,981.59 193,556,678.50
资产负债率 62.28% 58.64%
2017 年年度 2018 年 1-6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234,567,891.56 3,678,908,945.66
利润总额 54,032,921.73 34,336,483.49
净利润 40,524,691.30 25,752,362.62
2、公司关系:公司未持有上海昱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无关联关系
3、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 2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贤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K33HH91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3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 上海自贸区美盛路 171 号 3 幢 4 层 4226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伍贤军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机电设备、
五金交电、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
设备、家用电器、建筑材料、铁矿石、有色金属材料、
经营范围 黄金饰品、珠宝首饰、矿产品、光学仪器设备、化产
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电子元
器件、汽车配件、橡胶制品、煤炭、燃料油(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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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销售,机械设备安装、维修,自有设备租赁(除
金融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伍贤军持股 100%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年 30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3,581,508.16 492,825,577.10
负债总额 305,690,834.57 280,246,704.90
净资产 187,890,673.59 212,578,872.20
资产负债率 61.93% 56.87%
2017 年年度 2018 年 1-6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245,781,307.56 3,783,562,389.66
利润总额 66,621,667.28 37,835,623.90
净利润 49,966,250.46 28,376,717.92
2、公司关系:公司未持有上海贤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无关联关系
3、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质押方式
公司与稠州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18年8月30日签订了编号为
20185656730083005016《质押合同》、2019年1月15日签订了编号为
20195656730000105016《质押合同》、2019年1月25日签订了编号为
20195656730000205016《质押合同》,就上海贤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昱吉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人民币借款10亿元提供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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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质押期限分别自2018年8月30日始至2023年8月30日止、2019年1月25日至
2020年1月23日、2019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3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质押事项本意是为了推动公司与上海昱吉、上海贤致的合作关系,助力
优质项目顺利落地,提升公司品牌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前述两家公司经营状况良
好,有能力偿还相关借款。上述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本意是为了促成公司与第三方的合作关系,出发
点是为获取优质项目,提升公司品牌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
权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7,48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7%。
公司将会对此次补充披露的事项进行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公司将进一步加
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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