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摩登
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
求出发,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且从程序上和内
容上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
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
将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针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
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公司董事会应予以重点关注并严格整改,公司应进一
步加强内控建设,强化合规意识,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非公
开发行股票)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9 年度,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
法、违规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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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可满足公司融资需求,保证充足资金流,
能够有效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鉴于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
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
五、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
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理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
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
债事项。
七、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与广州花园里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
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充分体现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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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
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九、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情况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能严格按照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
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关于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
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工作的需要,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
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十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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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
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事项。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
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十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瑞丰集团核实,瑞丰集团通过收取预付款项及投资
款项和收现的方式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246,905,990.60 元,占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4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编号 2019-077、
2020-044、2020-056 和 2020-066),截止报告日,以上被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
用的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
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2020]289 号)(以下称关注函),反映公司的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现金盘
点与账面金额不符、部分现金支出未履行审批程序、公司与控股股东瑞丰集团现
金混合管理、部分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等问题;大额资金支付管控不到
位,部分大额资金支付所涉业务存在未签署合同、合同要素不全、未履行审批程
序、付款时间早于审批时间、付款金额超过审批金额等问题。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反映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
存在重大缺陷,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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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 勇 聂新军 王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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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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