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
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启明星辰
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辰”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启明星辰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 2159号文《关于核准启明星辰信
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9
年3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4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募集资金总额1,04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发
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692,924.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3,307,075.4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4月2日全部到位,并存入相应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前述事项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9】44050002号)验证确认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 3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投资进
募投项目名称 月 31 日累计投
号 投资金额 (注 1) 度
入金额
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
1 5,700.00 5,700.00 3,815.68 66.94%
项目
杭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
2 13,500.00 13,500.00 0.00 0.00%
项目
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
3 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 37,300.00 37,300.00 1,804.47 4.84%
目
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
4 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 33,000.00 15,700.00 0.00 0.00%
目
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
5 14,825.63 10,902.80 73.54%
项目
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
6 2,474.37 0.00 0.00%
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00.00%
合计 104,500.00 104,500.00 31,522.95 30.17%
注1: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
变更,具体为减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投入的募集资金,并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即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安全运营
中心建设项目”和“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自 2017 年 11 月起开始投资建
设,在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4 月到位之前,项目资金以公司自筹方式解决,公司
经营资金需求量大,使得该期间的项目资金投入受限,工程建设进度未达预期。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完成办
公场所的购置、装修,仍需继续投资建设。
自 2020 年 1 月中下旬以来,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政府相
继出台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春节后复工复产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延迟,对该项目
的建设和相关客户需求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工程建设进度相应延迟。
鉴于以上原因,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
“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
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本次“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0
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启明星辰本次“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
目的延期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黄锐 税昊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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