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深圳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方式召开,会议由陈立志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拟通过青海银行城东支行向青海汇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委托贷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5年。委托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6%。付息方式为按季结息,每季度末15日为结息日,15日为付息日。借款将用于高性能超薄锂电池用电解铜箔生产线厂房及附属配套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由公司与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委托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额度授信,期限1年。由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5,000 万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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