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0-03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以书面传
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
厦 12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鹏程先生主持,监事王品先生、杨辉先生亲自
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
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修订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33 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或送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关联监事孙鹏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10,513,386 股(含 310,513,386 股),全部
由长沙水业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
107,081.00 万股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也将作出相应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因监管
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
金总额上限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关联监事孙鹏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723,496,190.00 元 ( 含
723,496,19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监管部门要求予以调整
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关联监事孙鹏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关联监事孙鹏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同步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中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原则、股权控制关系、同
业竞争情况、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孙鹏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具体内容。《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 修 订 稿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孙鹏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批准《补充协议》项下的条款和条件。

    关联监事孙鹏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关联监事孙鹏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
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
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业”)持有
公司 107,275,951 股股票,直接持股比例为 10.0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若
以本次认购数量上限 310,513,386 股计算,长沙水业将持有公司股份 417,789,337
股,持股比例为 30.25%,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30%,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
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
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
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与长沙水业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签署的《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长沙水业承诺:
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长沙水业将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基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综上,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长沙水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免于发
出收购要约。

    关联监事孙鹏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其鉴证报告
的议案》

    同意《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
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华油惠博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未
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华油惠
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业集团”)拟为公
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一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拟为公司向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一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
子公司向长沙水业集团就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两亿元的反担保,公司每年按
实际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一向担保方长沙水业集团支付担保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孙鹏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惠博普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