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进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补选陈德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字:
赵西卜
丁建臣
李德峰
签字日期: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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