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0年6月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议 程
会议时间: 2020年6月16日
会议地点: 北京华能大厦公司本部A102会议室
会议主席宣布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
第一项,与会股东及代表听取报告和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的议案》
八、《关于一般性授权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九、《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
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十、《关于山东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第二项,与会股东及代表讨论发言
第三项,与会股东及代表投票表决
1.宣布股东大会投票统计结果
2.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3.宣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会议主席宣布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一: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9年,是公司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形势,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审时度势、超前谋划、科学研判,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现货电力交易、煤炭、资金等市场变化,不断顺应能源变革新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优化结构、提质增效、处僵治困、风险防控等方面工作。公司在绿色发展、卓越运营、科技创新、安全生产、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总体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始终把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己任,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公司经营班子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率先垂范,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强化卓越运营,全年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营销管理、燃料价格、财务费用等各项工作管控有力;加快结构优化步伐,推进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处僵治困,着力打造“三北”地区风光煤电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及东部沿海地区投资建设运维一体化海上风电基地;优化负债结构,创新权益融资工具,权益融资成效显著;高质量完成国际信用评级工作;不断加强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效能,依照各监管地出台的监管新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开展业务流程优化、管理制度修订和有效执行等工作,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2019年,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公司全年投产新机128.6万千瓦,可控装机容量达到10,692万千瓦,全年完成发电量(境内)4,050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734.85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3%,利润总额48.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77亿元,上升40.06%,资产负债率71.64%,下降3.13个百分点。公司在保持生产、经营、政治和形象安全的同时,还圆满完成了国庆70周年、“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电力保障工作,收到有关方面的好评,巩固了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全体董事勤勉履职,董事会运作高效规范
2019年,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三会运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监事会的有效监督下,依法合规、科学决策,为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董事会及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地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秉承求真务实、勤俭高效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履行各项职责,促改革、谋发展,为公司稳健运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通过与各股东方及时沟通和精心安排,圆满完成公司董事长的选任工作,实现无缝衔接,为新董事长及时顺利履职创造了条件。董事会还就公司经营发展、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制度建设、投融资和资本运作等40余项议案及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形成决议,并督促管理层认真执行相关决议。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以及公司日常运营中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方面形成了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提供了重要的决策支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分别与公司法律顾问、公司外部审计师、公司管理层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交流与沟通,对公司上市地适用法规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外部审计师审计情况进行了解,并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关于工资总额预算情况的汇报,并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年中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对有关需披露的薪酬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召开独立董事会议,审议管理层提交的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报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并听取了年度例会准备情况的汇报。
全体董事均能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三地上市规则,从严要求自己,注重职业操守,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和建议。在闭会期间公司董事仍积极关注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和发展等工作,通过参加董事长办公会、定期审阅公司报送的相关资料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利用各自专业所长和管理经验为公司出谋划策,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非常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于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包括章程修订、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一般性授权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等重要议题,公司董事均自觉遵守,并督促管理层认真落实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改革和发展方向。除履行董事职责外,独立董事还对公司年度业绩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年报编制过程和批准程序合法合规性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资本运作、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还亲赴黑龙江分公司对伊春热电厂进行了现场考察,从专业角度为公司发展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风险防范管控,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努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重点聚焦政策、市场和经营环境,深入研判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变革给公司形成的机会和挑战,积极应对激烈竞争的电力市场、区间震荡的燃料市场、复杂变化的资金市场,以及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环保约束更加严格等因素带来的挑战,准确定位年度风险管理工作重点,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努力防范和化解各项风险,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提供了重要保障。
董事会扎实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责成专业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认真梳理现有《内部控制手册》与外部监管要求、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的差异,修订第五版《内部控制手册》及配套控制矩阵工作。定期听取管理层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完成董事会关于内控工作自我评价报告。在发挥部门协同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加大对高风险单位的内控现场检查力度,强化内控监督意识,确保内控风险可控在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控情况汇报,与管理层就内控制度设计合理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讨论与分析。按联交所要求,持续高质量完成《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设计、编制等工作,并随年报如期披露。通过公司上下共同努力,公司连续十四年顺利通过外部审计师内控审计。
四、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维护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督促管理层确保公司的相关经营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传递给广大投资者及利益相关方。报告期内高质量完成了全年境内外237次新闻发布和公告,及时组织编写并披露了三地年报、中报。2019年公司荣获上交所信息披露A类最优评级;高度重视关联交易内部管理,严控关联交易预算审批和披露流程,确保了关联交易的依法合规;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理念,努力拓展与境内外投资者的沟通渠道。全年共参加投资者论坛10次,积极开展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以网络在线问答的形式与投资者开展互动,进一步加强公司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定期开展境内外业绩推介和路演,主动开展反向路演,邀请投资者赴公司海上风电项目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新能源发展规划,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在资本运作、债权融资项目上保持与投资者和股东的通畅沟通和有效互动,不断加大在境外活动现场、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宣传推介力度,巩固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声誉。
在喜迎新中国70周年华诞之际,公司荣获了中国证券金紫荆奖之“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卓越贡献企业”奖。该奖项的获得是资本市场对公司多年来为经济和能源发展做出贡献的肯定,是公司的重大荣誉。同期公司总会计师黄历新先生荣获了金紫荆“年度卓越CFO奖”;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朝全先生在第十五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论坛中荣获了“最具创新力董秘奖”。这些奖项的取得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品牌形象。
五、加强与监管机构保持有效沟通,认真贯彻落实监管新规
公司董事会始终保持与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上交所和联交所等上市地监管机构的顺畅沟通,高度重视监管政策制定及出台情况,及时了解跟进《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制度修订进展情况,把握监管动向、领会监管意图,切实贯彻落实监管新要求。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监管机构的主动对接,报告期内,公司高管参加了北京证监局2019年监管工作会议,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及第五届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21项。公司派员参加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座谈会,向监管部门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董事会秘书受邀参加辖区上市公司协会董监事培训会,并结合公司实际,分享了公司的治理及内控管理经验,为资本市场发展贡献出了公司的力量。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上市地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更新情况,积极参加上交所和相关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定期培训及专题培训。2019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参加了包括上述培训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培训与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公司全体董事作风扎实、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公司监事会和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舞弊行为和其他违规事项,在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中保持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六、努力创造业绩回报股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
公司董事会始终贯彻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宗旨,认真落实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回馈股东,履行公司《华能国际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承诺,制定了兼顾股东期待和公司发展的分红方案,顺利获得股
东大会批准。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按时足额完成了相关
利润分配工作,2018年度共派息15.7亿元人民币,得到了投资
者的普遍认同。2019年公司将继续按照兼顾股东回报期待,综合
考虑相关财务承受能力和公司的稳健发展等因素,制定顾及各方
的妥善方案,保持公司分红派息政策的持续稳定。
公司董事会始终秉承“服务国家、造福社会、谋求多赢、共同成长”的和谐发展理念,坚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充分考虑利益相关方的关切及诉求,为客户提供充足、可靠和环保的能源产品及服务;为员工创造健全完善的薪酬福利体系;对供应商秉承公开透明的商业原则;和同行共同营造互惠共赢、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对社会广泛开展公益事业,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努力协助企业所在地增加就业;积极承担保障能源安全的相应责任。公司在2019年中国社会责任百人论坛上被授予责任金牛奖之“卓越责任企业奖”。
七、将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努力提升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相融合,及时完成了“党
建进章”等制度的修订与实施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切实转化为
公司的发展优势。公司党委与董事会有机融合,在把方向、定战
略、谋发展、促改革、控风险等方面协同推进,公司管理层带领
全体员工狠抓生产经营和管理,执行力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党委
会、董事会做出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
及时防控经营风险,带领全体员工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全面完
成年度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尤其是在优化产业结构和处僵治困方
面取得可喜成绩。清洁能源占比明显提升,淘汰落后的火电机组
及时进行了关停,一系列措施的采取,既符合市场期待,又符合
能源产业政策,大大提升了企业价值。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我国已进入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公司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始终坚信发展机遇大于挑战,公司将一如既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原则,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探索研究适合公司实际的转型发展之路。以优化结构为导向做好增量资产布局,以提升价值为出发点做好存量资产升级,以技术创新为载体形成发展新动力,全面推进提质增效,结构调整,处僵治困,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现代化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履行好公司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服务国家战略,保障能源安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红色”公司;践行能源革命,助力生态文明,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清洁能源电力的“绿色”公司;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的“蓝色”公司。
2020年,公司董事会将迎来换届选举,我们将有序推动换届工作,确保新老董事会平稳过渡、无缝衔接,持续带领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信心,沉着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态度,砥砺拼搏、开拓创新,确保完成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继续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增长的回报,加快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一流上市发电公司,为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二: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9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履行了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监督和调查工作,运用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现将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9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共5名,分别为岳衡先生、徐孟洲先生、刘吉臻先生、徐海锋先生和张先治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规定的三分之一比例,独立董事分别来自财务、法律、企业管理以及电力行业的专家,具备为公司战略和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支持的能力,其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兼职情况及其与公司的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地法规要求,并在年报及有关公告中予以了详尽披露。
二、独立董事参加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1次年度会议,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21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参会,与公司股东进行现场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其中,独立董事岳衡、徐孟洲、张先治先生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岳衡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做了年度述职报告,汇报了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及重点工作安排。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共7次董事会会议,因其它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均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未出现缺席情况。独立董事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做到会前认真审阅议题材料,会上充分讨论相关议案,依法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资产计提减值、业绩报告等在内的39项董事会会议议案,独立董事对其中的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新会计准则变更等13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
(三)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独立董事作为委员参加了全部会议,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按照审计委员会职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内外部审计师各期的工作安排、费用预算、审计工作及其结果进行认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确认,对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进行审议,对交易金额进行批准,对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核查;积极参与公司舞弊防控工作,在相关会议中认真听取各专题汇报,对公司舞弊防控工作提出建议,全面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为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出席其他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还分别出席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风险防控、薪酬制度执行及披露情况,进行了客观、独立地判断,形成了相关报告,为董事会正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工作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年度关联交易审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在工作中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关联交易。就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以此确保所议事项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清单和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协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听取了内控部门和外部审计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控制和审计情况报告,查阅了相关资料,对上一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就日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进行确认。独立董事认为相关关联交易确是公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事项;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进行了审核,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2019年2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开独立董事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报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告,年度例会准备情况的汇报,所议事项形成纪要并用于监督公司落实,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时准确的披露和年度董事会会议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与外部审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内外部审计师年度工作计划,对内外部审计师审计安排和重点工作给予指导和协助,并持续与年审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审计人员进行沟通。并就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建议。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积极回报股东,实施了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70%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兼顾投资者回报、公司的承诺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内控工作开展持续关注和指导,认真了解内控制度、关键控制点修订及完善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就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沟通,促使公司各单位和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督促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交流,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七)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相关职责,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于2019年8月6—8日对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厂进行了现场考察。考察期间,独立董事一行深入生产现场,了解生产经营状况,慰问生产一线员工并召开考察座谈会,认真听取了黑龙江分公司及伊春热电厂关于主要工作情况、面临的形势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等内容的情况介绍,并就分公司当前在安全生产、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如何有效降低燃料成本,如何进一步提升员工积极性发挥人才优势等方面与分公司相关领导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通过考察加强了独立董事对华能基层企业的了解,同时为今后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过程中更好的履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与理由
独立董事认为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对本年度的公司董事会议案和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有关提议事项
2019年度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议案,也不存在其他特别提议情况。
六、年度工作总体评价和建议
一年来,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务,重点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风险防范、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注重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特长,提出的多项建议被董事会采纳,促进了公司改革发展和管理提升。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也对独立董事履职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积极响应监管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参与公司治理,积极推动董事会换届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加快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一流上市发电公司,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岳 衡 徐孟洲 刘吉臻 徐海锋 张先治
2020年6月16日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三: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方面,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作用,严格遵守公司上市地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守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的总体评价
2019年,是公司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形势,公司董事会坚持传承“三色”使命,坚持科学决策,坚持战略引领,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积极研判电力、煤炭、资金等各个市场变化,为适应能源变革新要求、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努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管理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引领,积极应对,群策群力,全力开展结构调整,提质增效,处僵治困,市场竞争,风险防范等重点工作。在提升绿色发展、卓越运营、科技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合规高效运作,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公司治理获得了资本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认可。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适用法律、公司章程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共召开4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2次,分别对公司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计提重大资产减值准备议案、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新会计准则执行、募集资金管理议案等18项议题进行了审议或审查,切实履行监事会应尽的监督、检查职责。上述会议的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实行,历次会议所议议案及决议分别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和公告。
(二)监事会培训学习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高度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上市
地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更新情况,积极参加上交所和监管机构、行
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定期培训及专题培训。2019年,公司监事共参
加上述培训4人次,通过学习,履职能力和执业水平得到进一步
提高。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为公司治理的不断提升做
出了积极贡献。
三、履行监督职责并发表意见情况
(一)依法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董事长办公会和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实时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表了意见建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上市地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率先垂范、恪尽职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信息及定期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在2019年定期会议上审查了一季度、半年度以及三季度全部定期财务报告,并在年度例会上认真审核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报告和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有关材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境内外审计师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无保留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检查募集资金、资产减值、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有关募集资金决议执行过程及变更情况给予了重点关注,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计提重大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山东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评估了董事会关于资产减值、对外担保决议的合理性及可行性,督促公司进行充分、如实、及时的信息披露;监事会持续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关于公司2020年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至2022年与华能财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年至2022年与天成租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3项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在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中,公司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决策程序,确保了公司合规、公正的开展募集资金、资产减值、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未发现公司实施的重大经营事项存在违反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定价显失公平的情况,未发现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重大决策和损害公司与中小股东权益等情形。
(四)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参加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信息披露委员会以及其他日常经营管理会议,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程序和披露内容分别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高度关注并列席了年度董事会会议,监督公司有关年度报告的审查过程,并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听取了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情况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控制和程序完整有效,信息披露的过程严格遵循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符合上市地的监管要求。
(五)审阅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在年度董事会会议上,听取了公司有关内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于同日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并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迎来换届选举,监事会将积极推动换
届工作,确保新老监事会平稳过渡、无缝衔接,继续秉承勤勉诚
信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恪尽职守,求真务实,认真履行股东赋予的
神圣监督职责,严格审议各类重大决策事项,加强程序控制和过
程监督,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切实维
护和保障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协助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促进
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完善,为加快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一流
上市发电公司做出贡献。
以上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四: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以下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说明,请予审
议。
一、主要经营指标
2019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1,734.85亿元,较上年同
期上升2.13%;营业成本为1,481.7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5%;
利润总额为48.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77亿元,上升40.06%,
主要原因是境内业务经营增利57.89亿元以及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减利46.97亿元的综合影响;税后利润为23.78亿元,较上年同
期下降1.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且按准
则要求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实际所得税率同比上升所致;
权益利润为16.8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7.21%,上升的主要原
因是公司持股比例高的单位净利润水平上升;扣除永续债收益
6.86亿元后,每股收益为0.0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1元。
二、境内业务
2019年度,境内营业收入为1,558.7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9.84亿元,下降1.26%,主要原因为电量同比下降。境内售电量
为3,881.8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4.38%;公司境内电厂含
税平均结算电价为417.00元/千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1.48元
/千千瓦时,下降0.35%(不含税电价为366.58元/千千瓦时,较
上年同期上升1.89%)。
境内营业成本为1,323.0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12亿元,
主要原因是燃料成本减少90.95亿元。公司境内电厂除税发电标
煤单价为738.15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5.79%。境内电厂售电
单位燃料成本为223.22元/千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5.77%。
境内利润总额为46.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3.83亿元,
利润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营影响同比增利57.89亿元,其中:
(1)售电收入下降减利37.48亿元,其中电价上升增利27.63亿
元,电量下降减利65.11亿元;(2)售电燃料成本下降增利95.37
亿元,其中燃料价格下降增利54.05亿元,煤量下降增利41.32
亿元;二是减值损失同比增加48.7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损
失同比增加33.47亿元;三是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15.59亿元,财务费用同比减少6.50亿元;四是投资收益同比减
少2.07亿元,其中因山东公司对香港能源的投资由对合营企业投
资转为并表,投资收益同比减少8.59亿元,对深能投资收益同比
增加2.52亿元,对海南核电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08亿元。
境内权益利润为18.7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8亿元;扣
除永续债收益6.86亿元后,境内每股收益为0.08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0.04元。
三、境外业务
2019年度,公司新加坡大士能源发电量为109.76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0.62亿千瓦时;营业收入为128.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00亿元;成本费用为134.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55亿元;利润总额为-5.75亿元,同比减亏2.55亿元;权益利润为-4.84亿元,同比减亏2.11亿元。其中因燃料油处置影响同比减亏4.00亿元,一是2018年燃料油处置及计提跌价准备损失共计3.20亿元,二是2019年燃料油处置收益0.80亿元。
2019年度,公司巴基斯坦项目营业收入为48.08亿元,成本费用为40.44亿元,利润总额为7.39亿元,权益利润为2.94亿元。
四、财务状况
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135.97亿元,负债总
额为2,963.0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1.64%,较2018年末资产负
债率74.77%下降3.13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
五、国际准则主要财务指标
国际准则下,2019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1,740.09亿元,
较上年同期上升2.63%;权益利润为7.6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4.34%;扣除永续债收益6.86亿元后,每股收益为0.01元,较上
年同期减少0.02元。
以上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五: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
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公司归属
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68,645.95 万元人民币和
76,634.51万元人民币。扣除永续债持有人收益68,592.24万元
人民币后,公司普通股每股收益分别为0.06元人民币和0.01元人
民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计算的税后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
累积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鉴于公司法定盈
余公积金余额大于注册资本的50%,建议2019年度不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建议2019年度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根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在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采
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 70%且每股派息不低于
0.1元人民币。建议按照每普通股0.135元人民币(含税)向股
东派发2019年度的股息。公司现有普通股股数为15,698,093,359
股,应付股息总计2,119,242,603.47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
告》。
如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9年度末期股息将派发予
2020年7月3日收市后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股东。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六: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作为一家在美国、香港以及上海三地上市的股份公司,根据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每年须聘请在境内和境外均获认可资格的、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聘请的国内和美国20F年报的审计师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香港审计师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认为,2019年度审计师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建议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国内审计师和美国20F年报的审计师;继续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香港审计师。拟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约为2,65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非公开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2019年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一次或分次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10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短融”)、不超过3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超短融”)、不超过6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债”)。
考虑到上述批准额度将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到期,建议股东大会同意:(1)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一次或分次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100亿元的短融、不超过300亿元的超短融和不超过60亿元的私募债(即在前述授权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发行的处于有效存续期内的短融本金余额不超过100亿元、超短融本金余额不超过300亿元、私募债本金余额不超过60亿元),用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2)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各次发行的短融、超短融及私募债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1)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融、超短融及私募债的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八: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般性授权发行境内外债务
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的灵活性和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一般性授权董事会或两名以上的董事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同意公司在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等值于700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等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境外市场的离岸人民币债券、境外美元债券和其它外币债券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含境内外永续债,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永续中票、可续期公司债券、可续期企业债券,境外市场的永续债券或其它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在境内或境外发行的不确定到期期限的本外币永续债券等)。(为避免任何疑问,本议案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包括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2、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并结合监管要求决定发行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种类、发行主体、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的币种、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发行方式、配售方式、具体条款、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担保事项。如在境内市场发行公司债券,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永续债不受此限),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受限于适用法律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可采取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发行方式和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董事会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审批事宜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具体发行方案做适当调整。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3、公司股东大会关于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如果董事会或两名以上的董事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九: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
或境外上市外资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了在增发公司新股时确保灵活性,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近几年市场上的惯例做法,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一般性授权。此一般性授权将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各自数量的20%(以本议案获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董事会行使一般性授权在发行内资新股时,公司无需再召集类别股东大会;如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仍需召集全体股东大会,则仍需取得全体股东大会的批准。
附件一:授权具体内容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附件一:授权具体内容
(1)在遵守(3)、(4)及(5)段的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及华能国际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不
时修订),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华能国际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
董事)在“有关期间”内行使华能国际的一切权利,决定单独或
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包括可转换
为该等股份的证券、可认购任何股份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
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条款:
a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b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c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d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e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
股选择权。
(2) (1)段所述的批准将授权华能国际董事会(或由董事会
授权的董事)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于“有
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选择权。
(3)华能国际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根据(1)段
所述授权在“有关期间”内批准有条件或无条件单独或同时配发、
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内资股新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新股的数量(不包括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华能
国际的《公司章程》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
得超过华能国际于本议案获本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该类已发行的
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的百分之二十。
(4)在根据上文(1)段行使权利时,华能国际董事会(或由
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必须:a)遵守中国《公司法》、华能国际上市
地监管有关规定(不时修订)及b)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
(5)除非初步换股价不低于该等股份进行有关配售时之基
准价(按下文之定义),否则华能国际不得发行可兑换为股份之证
券以收取现金代价,且华能国际不得根据全面授权(按下文之定
义)发行可认购(i)本公司之任何新股份;或(ii)任何可兑换为华
能国际新股份之证券之认股权证、购股权或类似权利以收取现金
代价。
(6)就本议案而言:
“基准价”指以下之较高者:
(a) 签订有关配售协议或其他涉及根据全面授权(按下文之
定义)建议发行证券之协议之当日之收市价;及
(b) 下列日期当中最早一个日期之前五个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
(i) 公布配售或涉及根据全面授权(按下文之定
义)建议发行证券之建议交易或安排之日;
(ii) 签订配售协议或其他涉及根据全面授权(按下
文之定义)建议发行证券之协议之日;及
(iii) 订定配售或认购价格之日;“全面授权”指本决议案将予批准之全面授权;“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得本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两者中较早的日期止的期间:
a华能国际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及
b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所
述授权之日。
(7)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华能国际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华能国际的《公司章程》,授权华
能国际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于根据上文(1)段行使权
利时相应地增加华能国际的注册资本。
(8)授权华能国际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不违
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华能国际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华能国际《公
司章程》的情况下,根据上文(1)段行使权利时为完成配发、发
行及上市新股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
动。
(9)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授权华能国际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华能
国际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
时华能国际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对华能国际的《公司章程》的
有关内容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华能国际股本结构、注
册资本根据此项授权而产生的变动。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提请公司审议关于山东公司为下属的华能山东如意(香港)能源有限公司(“香港能源公司”)提供的1亿美元借款担保事项(“本次担保”)。
香港能源公司设立于2014年5月,由山东公司和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东公司和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香港能源公司50%股权。香港能源公司是华能山东如意(巴基斯坦)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巴基斯坦公司”)母公司。为确保巴基斯坦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顺利接续,香港能源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2亿美元借款协议,担保方式为山东公司和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按各自在香港能源公司中持股比例各承担不超过1亿美元债务的担保义务,后由香港能源公司以股东借款方式将该笔款项转贷给巴基斯坦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本次担保应于获得董事会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已于2020年3月24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十一: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董事会将提名赵克宇、赵平、黄坚、王葵、陆飞、滕玉、米大斌、程衡、郭洪波、林崇、徐孟洲、刘吉臻、徐海锋、张先治、夏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15名。其中徐孟洲、刘吉臻、徐海锋、张先治、夏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克宇先生,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北京德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能集团规划发展部主任、办公厅主任、党组办公室主任兼党组秘书,华能国际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山东工业大学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专业毕业,武汉大学工程硕士。高级政工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赵克宇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赵克宇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赵平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华能开发生产部生技处副处长,华能福州分公司(电厂)经理(厂长)助理,华能开发生产部生技处处长、副经理,华能国际安全及生产部副经理、计划发展部副经理、国际合作及商务部经理、安全及生产部经理,华能国际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清华大学热能工程专业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赵平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赵平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黄坚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华能集团专职董事。曾任华能开发财务部成本价格处副处长、财务部价格综合处处长,华能开发北京分公司总会计师,华能开发财务部副经理,华能国际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华能集团副总经济师兼预算与综合计划部主任,华能集团总经理助理,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能海南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财政部科研所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黄坚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黄坚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王葵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集团副总经济师兼规划发展部主任。曾任华能集团综合计划部计划处副处长、计划发展部规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规划处处长,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副总经理,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常委、副州长,华能集团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经济学院数量经济专业毕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葵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王葵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陆飞先生,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集团副总经济师。曾任华能南通分公司(电厂)经理(厂长)助理、副经理(副厂长),华能国际燃料部副经理、燃料部(公司)副经理(副总经理)、预算部经理,华能集团运营协调部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预算与综合计划部主任。浙江大学电厂热能动力专业毕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陆飞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陆飞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滕玉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集团副总经济师。曾任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处长,伊敏华能东电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华能集团财务部主任。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毕业。高级会计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滕玉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滕玉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米大斌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河北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汇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兼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运营部部长,兼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毕业于华北电力学院动力工程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米大斌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米大斌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程衡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江苏省国信集团能源部副总经理(集团部门正职级),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部副经理,常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二部总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专文化,经济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程衡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程衡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郭洪波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毕业于吉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郭洪波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郭洪波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林崇先生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铝东南铜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福州白云抽水蓄能电站筹建办主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毕业于重庆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林崇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林崇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徐孟洲先生,195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汉迪移动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徐孟洲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徐孟洲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刘吉臻先生,195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英国工程技术学会会士(FIET),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校长,华北电力大学校长,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动力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刘吉臻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刘吉臻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徐海锋先生,195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曾任京沪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铁道部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长,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运输组织及自动化专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位。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徐海锋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徐海锋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张先治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兼任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大连市交通局会计,大连市经委调研员,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德管理控制研究中心主任等职。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获学士及硕士学位;工业经济专业,获博士学位。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张先治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先治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夏清先生,195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清华大学教授,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全国电力交易机构联盟专家,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专家,中国大唐发电集团专家,国网南瑞集团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市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改30人论坛副主任委员,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夏清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夏清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十二: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监事会将提名李树青、
穆烜、叶才、顾建国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审
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附件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树青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集团副总工程师,华能开发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厂长助理、华能上海分公司(石洞口第二电厂)副经理(副厂长)、经理(厂长),华能集团华东分公司(华能国际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华能国际副总经理,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能集团电力开发事业部(页岩气开发利用办公室)主任,华能绿色煤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树青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树青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穆烜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监事会副主席,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大连天然气高压管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大连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穆烜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穆烜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叶才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资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华能集团财务部副处长、资金处副处长、财会二处处长、财会一处处长、财务部副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华能集团财务部主任、审计部主任。中南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专业毕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高级会计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叶才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叶才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顾建国先生,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监事,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曾任南通市投资管理中心主任,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学历。经济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顾建国先生与华能国际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顾建国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
华能国际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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