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拟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即聘任陈书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阅陈书平先生和刘伟先生的简历及与该议案相关的文件后认为:
1、聘任陈书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相关程序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陈书平先生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和/或条件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相应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刘伟先生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总工程师任职资格和/或条件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相应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3、同意聘任陈书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岳衡、徐孟洲、刘吉臻、徐海锋、张先治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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