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9号
债券代码:112394 债券简称:16泰禾02
债券代码:112395 债券简称:16泰禾03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16泰禾02”,债券代码112394;品种二“16泰禾03”,债券代码112395。)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5月25日支付2019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2日,凡在2020年5月22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5月2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6年5月25日发行的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至2020年5月24日将届满四年。根据《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及债券代码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 债券简称:16泰禾02,债券代码:112394;
品种二 债券简称:16泰禾03,债券代码:112395。
4、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45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30亿元,公司已于2019年5月27日完成该品种债券回售兑付29.999094亿元,剩余0.000906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15亿元。
5、债券期限
品种一为3+2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二为5年期。
6、债券利率
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为6.00%。品种一票面利率在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数,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品种二的票面利率为7.20%。
7、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品种一的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9年5月27日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债券起息日、付息日和兑付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6年5月25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5月2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品种一的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5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2021年5月2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5月25日;品种二兑付日为2021年5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披露是否上调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品种一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品种一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权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2、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投资者拟行使部分或全部回售选择权,须于公司披露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之日起12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3、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债务。
17、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2016年7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为6.00%,每手“16泰禾02”(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8.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每手派发利息不扣税,实际为人民币60.00元。
品种二的票面利率为7.20%,每手“16泰禾03”(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2.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7.6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每手派发利息不扣税,实际为人民币72.00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年5月22日
2、除息日:2020年5月25日
3、付息日:2020年5月25日
4、下一付息年度起息日:2020年5月25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2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泰禾02”、“16泰禾03”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两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根据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9层
联系人:秦儒
电话:010-85175560-5784
传真:010-85175560-5787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欧阳灿
电话:010-66555196
传真:010-66555220
2、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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