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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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简称:19侨城01 债券代码:11287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 五 月
    
    一、公司债券核准及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1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63号”文核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88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已于2019年3月发行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9侨城01”或“本期债券”),发行规模25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债券剩余额度63亿元。二、重大事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新增借款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1、2019年末净资产金额:949.93亿元。
    
    2、2019年末借款余额:1,177.31亿元。
    
    3、截至2020年4月30日借款余额:1,371.52亿元。
    
    4、2020年1-4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194.21亿元。
    
    5、2020年1-4月累计新增借款占2019年末净资产的比例:20.44%。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发行人截至2020年4月30日较2019年末各类借款余额变动情况及占发行人2019年末净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1、银行贷款:194.21亿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0.44%。
    
    2、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0亿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比例为0.00%。
    
    3、其他借款0亿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比例为0.00%。
    
    上述数据除2019年末净资产、借款余额外均未经审计。
    
    (三)新增借款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经与发行人了解,上述新增借款是基于发行人正常经营需要产生的,主要用于发行人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兴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2020年1-4月累计新增借款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慧芳
    
    联系电话:010-50911206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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