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4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价款返还《协议》暨
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无锡
罗益(无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益生物”)48.87%股权事项,详见
公司2020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收购罗益生物股权事项后,公司积极与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沟通,落实收回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等后续事项。
2020年5月1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价款返还<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交易对方江西百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懿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协议》,以保障公司已支付的股
权转让款资金安全及能够按时归还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江西百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本小节中,甲方指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指江西百圣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20年4月24日签署了《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1、乙方将尽快完成资金筹措,依据《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2019年12月版)》和终止协议的约定,在
2020年8月20日之前将已收到的全部现金对价连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
基准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成本(自甲方实际支付该部分现金对价之日至乙方偿还
全部该部分现金对价之日)返还至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将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将其所持有的罗益生物12.56%股权
质押给甲方并完成质押登记,作为偿还甲方现金对价和资金成本的担保。质押期
间,乙方如拟转让质押股权的,转让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甲方,在此前提下甲方
配合办理解质押。
3、如乙方未能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偿还现金对价和资金成本,则应偿还而
未偿还部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资金成本(自甲方
实际支付该部分现金对价之日至乙方偿还全部该部分现金对价之日),同时甲方
有权自行处置乙方已质押的股权,并以处置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二)与上海懿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本小节中,甲方指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指上海懿仁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乙双方于2020年4月24日签署了《博雅生物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
(2019年12月版)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1、乙方将尽快完成资金筹措,依据《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2019年12月版)》和终止协议的约定,在2020年8月20日
之前将已收到的全部现金对价连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存款利率计
算的资金成本(自甲方实际支付该部分现金对价之日至乙方偿还全部该部分现金
对价之日)返还至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将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将其所持有的罗益生物13.81%股权
质押给甲方并完成质押登记,作为偿还甲方现金对价和资金成本的担保。质押期
间,乙方如拟转让质押股权的,转让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甲方,在此前提下甲方
配合办理解质押。
3、如乙方未能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偿还现金对价和资金成本,则应偿还而
未偿还部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资金成本(自甲方
实际支付该部分现金对价之日至乙方偿还全部该部分现金对价之日),同时甲方
有权自行处置乙方已质押的股权,并以处置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江西百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罗益股权项目款项
7,675.00万元,已支付上海懿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罗益股权项目款项
5,709.00万元,总计13,384.00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江西百圣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上海懿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协议》并安排股权质押作为
担保措施,以保障公司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资金安全及能够按时归还公司,该事
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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