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020年度第1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
多斯路 599 号东疆商务中心 A3 楼 910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秀峰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侯岳屏
(五) 联系电话:010-56529051
(六) 联系传真:010-56529111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www.szse.cn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二) 债券简称:17招路01
(三) 债券代码:112562
(四) 债券期限:5年期
(五) 债券利率:4.78%
(六)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200,000万元
(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
(八)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
(九) 债券发行首日:2017年8月7日
(十)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7年8月28日
(十一)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17招路01”的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2008年5月20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请人)与发行人招商公路的子公司九瑞高速(被申请人)签订《杭州至瑞丽国家高速公路江西九江至瑞昌(赣鄂界)段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合同总价1,557,248,980.00元。工程于2010年12月31日交工验收并试运营,进入缺陷责任期,被申请人扣留合同价5%的质保金共计77,862,446.00元。2012年8月,路面出现槽坑等现象,申请人组织进行了修复,产生750万元维修费用,已由被申请人从质保金中进行支付。申请人认为2012年12月30日缺陷责任期满。
2019年7月18日,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程质保金70,362,449.00元,并以70,362,449.00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利率0.2‰/日,向申请人支付自2013年2月4日起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仲裁已支付的律师费350,000.00元及本案仲裁费用和保全费用。2019年9月1日,申请人向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经法院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70,362,449.00元的财产((2019)赣0481财保56号)并出具执行裁定书((2019)赣0481执保84号)。
2019年9月12日,九瑞高速(反请求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由于工程自交工以来存在质量缺陷,请求裁决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并支付桥梁修复费3,923,388元、涵洞修复费1,922,451.31元、隧道修复费1,924,362.75元、路面修复费1,520,002.63元、南阳一隧道病害修复费19,460,000.00元、南阳一隧道病害修复期间的通行费损失20,100,000.00元、B段南阳一隧至省界站路面修复费15,420,000.00元、因本案仲裁支付的律师费300,000.00元共计64,570,204.69元,以及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该案已于2020年1月15日首次开庭,5月13日双方进行了庭后补充证据的核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仲裁委员会尚未裁决该案件,九瑞高速基本户账户余额699,696.75元已被冻结。
以上事项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光大证券对该事宜面向合格投资者进行披露。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0年度第1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