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75,142股,占公
司总股本251,477,900股的1.30%。
2、本次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15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一)基本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18年12月12日
3、上市日:2019年2月1日
4、授予价格:4.52元/股
5、授予数量:11,477,900股
6、授予人数:142人
7、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
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傅冠强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自2018年11月24日起通过内部张榜公示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予
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24日至2018年12月5日(共计12日),截止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18
年12月6日披露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12月12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52元/股,授予数
量为11,477,900股(除权前),授予人数为152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
具了《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进行调整,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2名调整至142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12,000,000股调整为11,477,900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4.78%。
2019年2月1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
7、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
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由于张家强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且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并且李辉等3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考核结果未达到全部解除
限售的标准,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533,138股。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6人,限制性股
票数量调整为10,944,762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275,142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的说明
《激励计划》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如下:
(一)限售期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 30%
除限售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 30%
除限售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 40%
除限售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
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为 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相关
1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情形。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
2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相关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 2019 年至 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根据大华会计师
年度考核一次,在各个考核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 事务所(特殊普通
根据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增长率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 合伙)出具的《审
(A)来确定各年度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除限售 计报告》大华核字
比例(M)。具体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2020】第 007882
业绩考核指标: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计算 号,公司 2019 年
度实现的归属于
考核指标 考核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上市公司股东扣
3 设定目标值 45% 115% 198%
净利润增长 除非经常性损益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增长率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 的 净 利 润 为
率
完成比例(A) 50,920,923.33 元,
各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 较 2018 年度的基
当 A<70%时 M=0 数 28,809,519.61
当 70%≤A<100%时 M=A 元增长 76.75%,
当 A≥100%时 M=100% 符合公司层面的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业绩考核要求。
损益后的净利润。
4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 次 解 锁 的 136
是否满足条件的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说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名 激 励 对 象 个 人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层面的考核结果
均为达标以上,符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合个人层面的业
优秀 100% 绩考核要求。
良好 80%
达标 70%
不达标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
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
例(M)×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综上所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
达成。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由于 6 名激励对象离职且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 142 人调整为 136 人;由于 3
名激励对象因 2019 年度个人考核结果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443,370 股调整为 3,275,142 股,占公司
总股本 251,477,900 股的 1.30%。此次调整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10,944,762 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275,14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51,477,900
股的1.3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136名;
4、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股权激励股 已解限 本次解除限 剩余未解
序号 姓名 现任职务
份数量(股) 数量 售限制性股 除限售限
(股) 票数量(股)制性股票
数量(股)
1 李玲玲 董事、财务总监 120,000 0 36,000 84,000
副总经理、董事
2 黄蓉芳 60,000 0 18,000 42,000
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3 10,776,600 0 3,221,142 7,543,620
(业务)人员(134 人)
合计 10,956,600 0 3,275,142 7,669,620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需遵守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规定;在离职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
月内,继续遵守该项规定。
注: 3 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因 2019 年度个人考核结果
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838 将由公司
回购注销。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79,569 4.56 -3,266,142 8,213,427 3.27
高管锁定股 1,669 0.00 9,000 10,669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1,477,900 4.56 -3,275,142 8,202,758 3.2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998,331 95.44 3,266,142 243,264,473 96.73
三、股份总数 251,477,900 100.00 0 251,477,9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4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