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 兆新 公告编号:2020-10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审议未通过,无增加、变更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
播,公司部分参会董事、监事等人员以视讯方式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0 年 5 月 7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
单元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杨钦湖先生(代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职责)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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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121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权 的 股 份 数 为
909,690,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25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
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968,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91,722,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713%。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118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为
122,151,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968,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4,182,66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45%。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
决议如下:
1、审议未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增补李化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2,846,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674,90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07%。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未当选。
1.02增补蔡继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395,0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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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4,223,00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034%。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未当选。
1.03增补郭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0,053,4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4,881,40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424%。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未当选。
1.04增补翟春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736,6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4,564,61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831%。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未当选。
2、审议未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黄士林先生、蒋辉先生、
刘善荣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表决结果如下:
2.01增补黄士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503,9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2,904,16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103%。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未当选。
2.02增补蒋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9,009,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7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2,409,459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053%。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未当选。
2.03增补刘善荣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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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219,086,9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8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2,487,17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90%。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未当选。
3、审议未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410,774,8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554%;
反对4,26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8%;弃权494,651,17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7,642,192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85%;反对4,264,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914%;弃权244,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01%。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未当
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
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
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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