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银宝山新
股票代码:0027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 78 号 B-303-1 室
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 78 号 B-303-1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5 月 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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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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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
指 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津中银
收购人、邦信资产 指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银宝山新 指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天津中银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天津中银实业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指 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
交易
限公司股份,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深圳
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74%股份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
《吸收合并协议》 指
司于2020年5月6日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东方 指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投资 指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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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 78 号 B-303-1 室
3、法定代表人:徐东权
4、注册资本:7,285 万元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股东名称: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1079191
8、营业期限:1992 年 12 月 25 日至 2032 年 12 月 24 日
9、经营范围:租赁、项目投资、 国际贸易、简单加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联系电话:022-5863558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中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285.00 100.00
合计 7,285.00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徐东权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刘燕明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韩晶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朱军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天津 无
潘国庆 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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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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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积极响应回归本源、专注主业、
做精专业的号召,东方资产决定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公司发展的角度出发
对下属公司进行整合。邦信资产将对天津中银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其独立
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邦信资产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依法承继天津中银的全部
资产、负债等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邦信资产将直接持有银宝山新
136,266,000 股股份,占银宝山新总股本的 35.74%。
本次收购有助于邦信资产优化管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推动内部资源整合,
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同时将为银宝山新未来长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提升公司
价值,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银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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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天津中银与邦信资产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拟将 136,266,000 股银宝山新
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邦信资产,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35.74%。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天津中银直接持有银宝山新 136,266,000 股股份,
占银宝山新股份总数的 35.74%,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天津中银 136,266,000 35.74%
2 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7,200,000 25.50%
上海承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3 2,748,644 0.72%
合伙)
4 肖燕丽 1,965,004 0.5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
5 1,909,200 0.50%
户
6 其他投资者合计 141,151,152 37.02%
合计 381,240,000 1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银宝山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邦信资产 136,266,000 35.74%
2 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7,200,000 25.50%
上海承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3 2,748,644 0.72%
合伙)
4 肖燕丽 1,965,004 0.5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
5 1,909,200 0.50%
户
6 其他投资者合计 141,151,152 37.02%
合计 381,24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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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邦信资产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5.74%的股份,成为上
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合并方式为邦信资产吸收合并天津中银,吸收合并后,天津中银的独立
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邦信资产作为合并后的公司将存续经营。
本次吸收合并后,天津中银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业务及其他一
切权利与义务由邦信资产依法承继。
邦信资产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股权结构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
改变。
本次吸收合并后,天津中银所持其他公司股权和股份归属于存续公司(即邦
信资产)。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1、2020 年 3 月 10 日,东方资产下发《关于机构整合有关事宜的通知》(中
东计划〔2020〕24 号),通知本次吸收合并事宜;
2、2020 年 3 月 26 日,邦信资产的唯一股东东兴投资同意本次吸收合并事
宜,并作出股东决定;
3、2020 年 3 月 30 日,天津中银的唯一股东邦信资产同意本次吸收合并事
宜,并作出股东决定;
4、2020 年 4 月 26 日,东方资产向邦信资产下发《关于同意你公司吸收合
并天津中银的批复》,批准本次吸收合并事宜;
5、2020 年 5 月 6 日,邦信资产与天津中银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银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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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新未清偿的负债情形,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天津中银持有的银宝山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
及其它权利限制情况。
七、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邦信资产直接持有银宝山新 35.74%股权,成为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天津中银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的调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
让意图等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邦信资产作为受让方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资信情况良好。
邦信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1 号楼 1-176 室
法定代表人:李娟
成立日期:1994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140,530.02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88684
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
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
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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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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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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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
对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
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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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邦信资产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55-27642925
联系人: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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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0 年 5 月 6 日
15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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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在地 罗租社区建兴路 5 号
股票简称 银宝山新 股票代码 002786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
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区)海滨六路 78 号 B-303-1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邦信资产吸收合并天津中银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136,266,00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35.74%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 0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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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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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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