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279 号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请你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
(1)请你公司和会计师分别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你公司2019 年财务报表的实际影响金额、考虑影响金额后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如确认影响金额不可行,请说明不可行的原因。
(2)请你公司说明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3)会计师无法获取适当审计证据的资产范围合计逾30亿元,占你公司2019年总资产的61.27%。请会计师结合资产金额、涉及科目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详细说明其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原因,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2、根据《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的内容,你公司对并购子公司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和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誉及固定资产计提 29.93 亿元减值损失,对富诚达存货计提7,384万元跌价损失,2019年营业成本中包含5,865万元模具摊销成本,但会计师无法就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请补充说明:
(1)请你公司说明为保证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所提供的具体保障措施,相关措施是否足够保障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是否已充分履行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已履行的资产减值测试过程及相关损失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2)请会计师说明无法就相关资产减值获取充分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及情形、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尚未获取及执行的审计证据及范围。
3、2020年4月30日,你公司公告称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合并范围内调增营业收入 693 万元、调减营业成本532.83万元等。请你公司逐项说明各科目调整的具体原因,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的规定。
4、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富诚达计提 25.45 亿元商誉减值损失。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
(1)报告期内富诚达一次性全额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前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利润操纵的情形。
(2)富诚达业绩承诺期内承诺业绩及实际业绩完成情况、过往业绩是否存在需调整的情形、富诚达业绩补偿义务人实际需补偿金额、是否具备补偿能力及金额计算过程、你公司2019年对相关补偿收益
的确认金额,你公司为保障业绩承诺补偿所采取的措施。
5、根据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保留意见专项说明》,因子公司富诚达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巨额亏损,会计师认为你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请说明你公司对子公司富诚达是否实施有效管控,富诚达过往业绩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及需修正的情形,你公司拟采取的加强子公司管控的改进措施。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6日
关于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279 号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请你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
(1)请你公司和会计师分别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你公司2019 年财务报表的实际影响金额、考虑影响金额后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如确认影响金额不可行,请说明不可行的原因。
(2)请你公司说明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3)会计师无法获取适当审计证据的资产范围合计逾30亿元,占你公司2019年总资产的61.27%。请会计师结合资产金额、涉及科目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详细说明其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原因,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2、根据《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的内容,你公司对并购子公司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和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誉及固定资产计提 29.93 亿元减值损失,对富诚达存货计提7,384万元跌价损失,2019年营业成本中包含5,865万元模具摊销成本,但会计师无法就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请补充说明:
(1)请你公司说明为保证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所提供的具体保障措施,相关措施是否足够保障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是否已充分履行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已履行的资产减值测试过程及相关损失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2)请会计师说明无法就相关资产减值获取充分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及情形、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尚未获取及执行的审计证据及范围。
3、2020年4月30日,你公司公告称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合并范围内调增营业收入 693 万元、调减营业成本532.83万元等。请你公司逐项说明各科目调整的具体原因,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的规定。
4、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富诚达计提 25.45 亿元商誉减值损失。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
(1)报告期内富诚达一次性全额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前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利润操纵的情形。
(2)富诚达业绩承诺期内承诺业绩及实际业绩完成情况、过往业绩是否存在需调整的情形、富诚达业绩补偿义务人实际需补偿金额、是否具备补偿能力及金额计算过程、你公司2019年对相关补偿收益
的确认金额,你公司为保障业绩承诺补偿所采取的措施。
5、根据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保留意见专项说明》,因子公司富诚达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巨额亏损,会计师认为你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请说明你公司对子公司富诚达是否实施有效管控,富诚达过往业绩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及需修正的情形,你公司拟采取的加强子公司管控的改进措施。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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