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分拆下属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润科技”)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经认真审阅公司上述事项相关文件,现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公司和恒润科技符合分拆上市的条件,本次分拆上市具有商业合理性,
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分拆恒润科技至创业板上市具备可
行性,我们同意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恒润数
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和其他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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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武俊 陈建华 黄 雷
二〇二〇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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