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包括控股股东翁康、陈吉霞、上海岳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名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公编号:2020-024)。
结合最新市场监管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意公司与股股东翁康、陈吉霞、上海岳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名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一、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甲方: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翁康、陈吉霞、上海岳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终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同意,《股份认购协议》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以下简称“终止日”)。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终止日起,双方不再履行《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承诺或义务,且双方不因该等终止而构成违约。
2、双方确认,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的履行和终止不存在任何未决或潜在争议,各方同意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就因《股份认购协议》的履行或终止所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事项,向对方提出任何性质的权利主张或追究经济责任或其他任何责任。
3、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并遵守《股份认购协议》第四条保密条款的约定,在终止日后对其所知悉或掌握的对方保密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4、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如本协议所载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文根据任何适用法律而在任何方面失效、变为不合法或不能强制执行,本协议所载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强制执行性不得在任何形式下受到影响或损害。
二、备查文件
1、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翁康、陈吉霞、上海岳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名特定投资者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