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076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
会[2017]22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规定,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
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
则,并依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财政部令第 33 号)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及调整、修订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
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
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
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进行的相关调整及变化
2020 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负债:
22,580,692.54
预收账款 -22,580,692.54
合同负债 22,580,692.54 22,580,692.54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
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