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在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的共同
努力下,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
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为公司稳步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公司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福州市台江区江
滨西大道 118 号 IFC 福州国际金融中心 41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并对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的《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对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在福州市台江区江滨
西大道 118 号 IFC 福州国际金融中心 41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翁齐财、江晓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会议决
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6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
(四)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在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
路 1 号 41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
举翁齐财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五)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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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
告刊登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
(六)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对公
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紧密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正确行使监事会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加强了监督
职能,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
状况的了解,没有发现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的情形,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
及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能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
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未发现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等各项决策程序存在不
合法的情形,未发现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未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事项的情
形,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审查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阅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制度
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公司的内
控制度,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
现金流量情况,财务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4、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5038%股权。借助本
次交易,公司将通过盈科汇金进入股权投资领域,整合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实施
产业协调发展战略,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与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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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盈利能力,进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本次收购资产的交易事项,未发现
内幕交易。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等提供担保事项,是
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是合理的商业行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
其他股东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 7 个房地产项目的经营业务委托给关联方阳光城进行建设和
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不仅有利于公司战略转型,也有利于优化公司房地产开发管
理和运营水平,实现房地产项目利润最大化。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严格遵守《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可比较的市场价格确定。
同时,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7、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机构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
见是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1)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和非财务报告内
控存在重大缺陷;(2)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工作,一如既往地履行职责,支持、配合和
促进董事会工作,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时效,完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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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机制。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继续勤勉尽责,与
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
及股东权益。同时希望公司在 2020 年取得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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