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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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3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上午 8:00
在白鹭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三)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四)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邵长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宋德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成
员进行了选举,结果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提名委员会     尚贤               尚贤        周阳敏       宋德顺

      薪酬与考核    周阳敏            周阳敏         武龙        岳胜利

         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邵长金            邵长金        周阳敏       李云生
       审计委员会   武龙          武龙           尚贤        王文新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德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云生先生、韩书发先生、朱学新先生、季玉
栋先生、张家启先生、姚永鑫先生、陈西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冯丽萍女士为公

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姚永鑫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兼),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肖树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职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肖树彬先生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373-3978861,传真0373-3911359,邮箱
000949@bailu.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付玉霞
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权事务和信息披露工作。简历详见附
件。
    (付玉霞女士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0373-3978966,传真 0373-3911359,邮箱
000949@bailu.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必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总金额不超
过 3.7 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

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宋德顺先生,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
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集团公司董事,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持有本公司股份90,000股。与除白鹭集团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云生先生,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
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8,81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学新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55,650股。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韩书发先生,1960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现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42,82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季玉栋先生,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公司氨纶分厂厂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持有本公司股份26,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家启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设备动力处处长、总经理
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8,3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永鑫先生,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新区生产管理处处长、总
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总工程师。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西安先生,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监事、生产技术处处长、

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肖树彬先生,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董事、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部长、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长。持有本公司股份
51,42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丽萍女士,1972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河南省第三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曾任公司审计部部长助理、审计部副部长,现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部长。持有本公司股份 1,3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付玉霞女士,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财务部部长助理,现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副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张必明先生,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招标办主任、计划处
长、基建处处长,现任公司审计部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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