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0
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3708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3人,视频参加会议监事2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98,535,368.55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302,669,186.68
元。母公司2018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00,192,452.85元,2019年首
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减未分配利润5,072,348.57,调整后未分配
利 润 为 4,095,120,104.28 元 。 2019 年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1,302,669,186.68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0,266,918.67元,本
期 已 分 配 利 润 715,819,443.46 元 , 本 期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4,551,702,928.83元。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
展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现拟以公司总股本6,507,449,486股
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分配650,744,948.60元,剩余3,900,957,980.23元结转
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
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
准确的。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监
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度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内控体系工作
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
告》
根据《证券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
司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议案》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
资,并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
资助。同时承诺将在该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或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以上原因,监事会审核同意继续使用8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