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和诚信
的原则,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我们同意
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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