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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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及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条款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对2019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2019 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111,788,755.95元。
    
    上述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资产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产减值损失                 56,220,544.19             2,751,713.56
          信用减值损失                 55,568,211.76            25,996,425.83
    
    
    同时,公司已于2019年4月27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10月30日分别发布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分别对前三季度的减值损失进行充分的计提,合计 51,877,617.13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一)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海外客户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的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3 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4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低风险类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为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6,220,544.19元,信用减值损失55,568,211.76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1,788,755.95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111,788,755.95元。
    
    3、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111,788,755.95元。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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