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作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铂力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对铂力特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0号”文《关于同意西安
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西安铂力特增
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
行价格为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598,669,200.6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16日到位,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XAA30335号
《验资报告》。
二、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表1: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2019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
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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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
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铂
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9-001)。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预期
序 收益类 年化
受托方 产品 金额 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号 型 收益
率
对公结
保证收 45,000 6个
1 构性存 3.95% 2019/8/15 2020/2/11
上海浦东 益型 万元 月
款
发展银行
对公结
西安分行 保证收 5,000 3个
2 构性存 3.95% 2019/8/15 2019/11/13
益型 万元 月
款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
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
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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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
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
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
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西安铂力特增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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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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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彦斌 李旭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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