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2019 年度除了对全资子公司安吉永艺尚品家具有限公司提供
1,298,961.57 元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并且有关担保已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咏恩、王佳芬、蔡海静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