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兴旺先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9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出
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慎重审议了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勤勉、忠实、诚信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
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 2019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
部董事会会议、列席 3 次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
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
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本年度内,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
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管薪
酬、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对 2018 年关联交
1 2019 年 1 月 11 日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关联方为公司向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第一届董事会
2 2019 年 2 月 18 日 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第一届董事会
3 2019 年 3 月 21 日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9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
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
责人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并交换意见。同时,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0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谨慎、认真、
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
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