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1、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
况、境内外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
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或资
本充足率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
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
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二、《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 2020 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
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
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从业资格,在 2019 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
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所修订的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实施的,按照国家
统一要求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标准》,一致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执行水平并参考
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关于审议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标准》,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针对董事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执行水平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水
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董事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
七、《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变更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蒋文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
资料,我们没有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也没有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蒋文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我们
同意本议案。
八、《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预计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
九、《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
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
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
关文件,对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事项及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情况进行了认
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今的对外担保情形。
3、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蒋宇捷、黄益建、郝玮
2020 年 4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 为独立董事关于第 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券 和各
蒋宇捷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
2020 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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