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24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 京电 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
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发布了《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
于 2017 年 7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
订)》(财会[2017]22 号),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
[2019]8 号),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基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
会[2019]16 号)。根据上述文件,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3.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
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
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4.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
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
2
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
求。
5.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
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依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以控制权
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上述新收入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新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财务报表
的列报,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
收票据”、 “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将“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并对可比会计期
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
3
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
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
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
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京能电力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调整数 (2019 年 1 月 1
日) 日)
应收账款 1,856,825,501.38 -4,254,860.59 1,852,570,640.79
预付款项 128,328,572.34 -3,889,655.00 124,438,917.34
其他应收款 795,016,264.86 -55,439.60 794,960,825.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2,614,626.86 -372,614,626.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72,614,626.86 372,614,626.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221,733.89 1,011,045.64 13,232,779.53
短期借款 8,682,580,000.00 11,217,811.14 8,693,797,811.14
其他应付款 848,424,313.72 -92,696,369.99 755,727,943.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2,555,697,155.42 37,367,956.11 2,593,065,111.53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31,964,991.93 1,905,534.25 733,870,526.18
应付债券 2,800,000,000.00 42,205,068.49 2,842,205,068.49
未分配利润 3,438,658,068.33 -4,100,758.80 3,434,557,309.53
少数股东权益 4,844,635,704.62 -3,088,150.75 4,841,547,553.87
4
京能电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调整数 (2019 年 1 月 1
日) 日)
其他应收款 443,054,306.96 -10,834,726.56 432,219,580.40
2,201,414,000. 2,212,248,726.
其他流动资产 10,834,726.56
00 5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2,614,626.86 -372,614,626.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72,614,626.86 372,614,626.86
2,600,000,000. 2,603,296,333.
短期借款 3,296,333.34
00 34
其他应付款 200,985,923.64 -53,295,257.45 147,690,666.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4,000,000.00 5,888,321.37 9,888,321.37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04,757,176.51 1,905,534.25 706,662,710.76
2,800,000,000. 2,842,205,068.
应付债券 42,205,068.49
00 49
(三)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定。依据新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准则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
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报表项目无影响。
(四)新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依据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
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
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
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报表项目无影响。
5
(五)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相关规定。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无重大影
响,公司无需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期初留存收益。
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2020 年 1 月 1 日受影响的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京能电力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调整数 (2020 年 1 月 1
日) 日)
预收款项 40,326,989.55 -40,326,989.55
合同负债 37,293,470.65 37,293,470.65
其他流动负债 1,059,446,809.47 3,033,518.90 1,062,480,328.37
京能电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调整数 (2020 年 1 月 1
日) 日)
预收款项 2,801,482.91 -2,801,482.91
合同负债 2,795,378.27 2,795,378.27
其他流动负债 1,014,633,362.93 6,104.64 1,014,639,467.5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
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执行,并对报
6
表格式及有关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
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
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