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葛劲夫先生、程惠芳女士及董事王坚三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葛劲夫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1、2019年2月1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就2018年度年报审计的时间安排等进行沟通;
2、2019年3月2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就2018年度报告审计情况进行沟通,审阅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就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项进行沟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从公司成立以来,天健一直受聘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在此期间,天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够实施定期轮换。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全程跟进了2018年年报审计的重要环节,未发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天健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审计业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有良好的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和服务水平,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通过审查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及管理建议等提出了指导意见。
3、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报告期内,通过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计委员积极协调会计师与公司财务部、证券部等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6、审核公司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两次业绩预告,审计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了审核确认,同意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业绩预告。
四、总体评价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 、
葛劲夫 程惠芳 王坚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