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 朱伟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 卞加俊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质量控制复核人 凌燕 注册会计师 是 浙商证券内核委员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朱伟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97-2003年 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 经理
2004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卞加俊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4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项目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凌燕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4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凌燕、卞加俊在过去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朱伟在过去三年曾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次。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聘请立信的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2020年公司拟聘请立信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立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对立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立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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