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旭东 谢飞 李芸达
日期:2020年4月25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