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日常
经营、重大事项、财务运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
了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
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19 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历
次股东大会。
(二)2019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 2019 年 2 月 27 日
三次会议 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第六届监事会第
2 2019 年 3 月 29 日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四次会议
2、《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
3、《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
议案》
4、《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龙洲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高文川、林灿煌等
厦门华特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
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
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7、《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
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
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
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
标准的议案》
1、《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 4、《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 2019 年 4 月 22 日
五次会议 5、《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
案》
6、《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第六届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
9、《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
核方案》
10、《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
4 2019 年 4 月 24 日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六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
5 2019 年 8 月 20 日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
6 2019 年 10 月 23 日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八次会议
二、监事会监督检查和对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 4 次股东大会、22 次
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
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合规运作,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投资者关系
管理合法、规范、公平,有效维护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出
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
准则规范进行,会计核算规范,2019 年度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制度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
3.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3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4.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
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多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合理的
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向关联人利益输送以及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7.检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共计分配
39,365,801.58 元;该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
明确且清晰,经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根据整体工作安排
4
按规定时间完成分派工作,保护了股东合法权益。
8.检查重大事项保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保密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
司在重大事项未披露前能够有效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严格要求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责任,避免内幕信息泄露以及产生内幕交易,公平对
待全体股东。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