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审核报告》的更正说明
众环流水(2020)020221 号
本所于 4 月 23 日出具《关于内蒙古霍林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0】022581]号),由于校对疏忽,对报告附表《上市
公司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因上市公司原内部资产转让事项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内蒙古察哈尔
新能源有限公司 5,548.82 万元的“占用性质”栏误填报为 “非经营
性往来”,现将其更正为 “经营性往来”。
现将审核报告进行更正,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上述报告其他
内容不变。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