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19 年度工
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倪丹飚先
生、独立董事张孝明先生、董事唐高哲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倪丹
飚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19 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了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届次 议案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审核确认公司近三年
2019 年 3 月 1 日
第五次会议 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核确认公司 2019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5 月 24 日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
第六次会议
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
2019 年 6 月 6 日
第七次会议 度业绩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
2019 年 7 月 5 日
第八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
2019 年 10 月 18 日
第九次会议 度报告的议案》
2019 年 11 月 20 日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
第十次会议 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指导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
相关规则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
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
部控制活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有效防范公司
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
关协调工作,以求提高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因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师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
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并经董
事会综合评估,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外部审计机构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
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9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误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不存
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
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0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
层交流沟通,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