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人行”、“发行人”或“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
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8〕1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未达沪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1,000 股的
余股 700 股由兴业证券包销,其余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
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为 60.62 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T 日,申购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
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
15:00。
(3)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0 年 5 月 20 日(T+2 日)公
告的《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
1
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5 月 2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兴业证券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2、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
阅读本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
日报》上的《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次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
3、发行人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3,142.6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 19,362.3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8,209.72
万元;上年同期金额分别为 109,951.12 万元、12,403.05 万元和 12,061.17 万元;
增长率分别为 48.38%、56.11%和 50.98%。发行人利润规模增幅较快,若国内
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能进行有效控制,未来出现国际贸易摩擦持续进行或进
一步升级、市场竞争加剧、汇率波动或募投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等情形,则发行人
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2
股申购: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L72),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1.96 倍(截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本次发行价格 60.6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26 倍,高于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 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和 2020 年 5 月 8
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2、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 1,726.67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
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988,267,668.43 元。
按本次发行价格 60.62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 1,726.67 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
额为 1,046,707,354.00 元,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 58,439,685.57 元后,预计
募集资金净额为 988,267,668.43 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
资金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4、发行人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3,142.6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 19,362.3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8,209.72
万元;上年同期金额分别为 109,951.12 万元、12,403.05 万元和 12,061.17 万元;
增长率分别为 48.38%、56.11%和 50.98%。发行人利润规模增幅较快,若国内外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能进行有效控制,未来出现国际贸易摩擦持续进行或进一步
升级、市场竞争加剧、汇率波动或募投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等情形,则发行人将面
3
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三人行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72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563 号文核准。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三人行的股票简称为“三人行”,股票代
码为“60516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三人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168”。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7,266,700 股,其中网上发行 17,266,000 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59%。剩余未达沪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1,000 股的余股
700 股由兴业证券负责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
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0.62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2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2)17.2441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6,707,354.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58,439,685.57 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988,267,668.43 元,不超过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988,267,668.43
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三人行传媒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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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T 日)9:30-11:30、13:00-
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2)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且在
2020 年 5 月 1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
网上发行。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不纳入计算。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
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
不计算市值。根据投资者在 2020 年 5 月 1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
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
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 17,000 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 17,000 股,但超过其
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4)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要进行缴款。
(5)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
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
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
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
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
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5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
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
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
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
投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T 日,申购日)15:00 截止。
T 日 15:00 后,上交所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每个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
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
并按以下原则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
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指定媒体公布中签率。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
网上发行量,T+1 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
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 T+2 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8、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0 年 5 月 20 日(T+2 日)公告
的《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5 月 2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兴业证券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9、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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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兴业证券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T+4 日公告《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结果公告》”),
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兴业证券的包销比例。
10、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
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
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 2020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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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三人行、公司 指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本次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 指
不超过 17,266,7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元以
网上发行 指
上(含 1 万元)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17,266,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之行为(A 股)之行为
T 日/网上申购日 指 指本次发行网上发行申购日,即 2020 年 5 月 18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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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7,266,700 股,发行后流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00%。网上发行 17,266,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59%,剩余未达沪市
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1,000 股的余股 700 股由兴业证券负责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
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市场情况、拟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60.62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2.992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2)17.2441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L7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
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1.96 倍(截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本次发行价格
60.6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2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
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6,707,354.00 元,扣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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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费用 58,439,685.57 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988,267,668.43 元,不超过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988,267,668.43 元。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三人行传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
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披露《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4 月 23 日(周四)
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0 年 4 月 24 日(周五) 刊登《推迟发行公告》《第一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0 年 4 月 30 日(周四) 刊登《第二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0 年 5 月 8 日(周五) 刊登《第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2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20 年 5 月 14 日(周四)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20 年 5 月 15 日(周五) 网上路演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20 年 5 月 18 日(周一)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0 年 5 月 19 日(周二)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 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20 年 5 月 20 日(周三)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发行结果
2020 年 5 月 21 日(周四) 和包销金额
T+4 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结果公告》
2020 年 5 月 22 日(周五)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 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
日程。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静态
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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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限售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
(七)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0.62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
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之“商务服务业”(代码 L72)。截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1.96 倍。 本次发
行价格 60.62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2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
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三人申购”,申购代码为“707168”。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的证券账户、且在 2020 年 5 月 1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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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1 万元)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
禁止者除外)方可参加网上申购。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
证市值不纳入计算。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
申购。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17,266,000 股。主
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T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将 17,266,000 股“三
人行”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总量 17,266,700 股中未达沪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1,000 股的余股
700 股,由兴业证券包销。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20 年 5 月 1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
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
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深圳市场的非限
售 A 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不纳入计算。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
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本次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
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 17,000
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
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 17,000 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
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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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
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
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
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
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
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需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
市值。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20 年 5 月 18 日(T 日)前
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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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
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
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按照每 1,000 股确定
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申
报号认购 1,0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0 年 5 月 18 日(T 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
总量,按每 1,0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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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0 年 5 月 19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0 年 5 月 19 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0 年 5 月 19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
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0 年 5 月 20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5 月 2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
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兴业证券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份的申报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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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核验,并在 2020 年 5 月 21 日(T+3 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主承销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
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股。
(十二)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兴业证券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兴业证券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20
年 5 月 22 日(T+4 日)刊登的《网上定价发行结果公告》。
(十三)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
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T+3 日 16:00 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
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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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余股包销
网上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兴业证券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兴业证券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T+4 日,兴业证券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
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
份登记至兴业证券指定证券账户。
三、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四、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C 座 12 层
联系人:董秘办
联系电话:010-5764801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6F
联系人:资本市场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处
联系电话:021-20370806
发行人: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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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推迟发
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推迟发
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