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
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
规范运作。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 2019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
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
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日
监事会届次 审议的议案
号 期
1、《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报摘要>》
3、《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8、《关于注销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
1 2019.04.24
会议 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计划的议案》
11、《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2019.08.12 1、《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3 2019.10.25 1、《2019 年前三季度报告》
次会议
上述会议的相关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了
历次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以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
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第一季度、2019 年半
年度和 2019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制度健全,
财务状况良好,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3、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
开展。公司出具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制度》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为。
6、期权激励计划情况: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
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8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2,921.69 万元,未达到 2018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的净利润目标。按
照《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将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
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激励对象已有 80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故其对
应的已获授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已授
予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
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
核程序,同意对股票期权合计 293.13 万份予以注销。
7、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
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主要工作为: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
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2、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
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3、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
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