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
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
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
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
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
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
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
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
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
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
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二、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
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
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3 时 30 分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 188 号安恒大厦
召集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范渊先生
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020 年 5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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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七、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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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杭州安恒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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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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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 2019 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拟制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
见议案附件一。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三: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 2019 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2019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详情请见议案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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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杭
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8,709,918.9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8 元(含税),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为 74,074,075.00 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8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36%。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公告编号
2020-004)。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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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方
面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同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
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公告
编号:2020-005)。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六: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安恒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19 年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
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8 万元/年(税前),除
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非独立董事薪酬:(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同时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其他职位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其管理岗位的主
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主要由
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
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
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如下表: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如下表格发放:
职级 姓名 薪酬总额(万元)
董事长/总经理 范 渊 178.71
董事 肖 力 0
董事 姜有为 0
董事 沈仁妹 133.83
董事/副总经理 张小孟 1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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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副总经理 吴卓群 163.57
独立董事 赵新建 8
独立董事 丁 韬 8
独立董事 张晓荣 8
财务总监 戴永远 119.88
副总经理 黄 进 139.78
副总经理 马红军 279.8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楼 晶 103.65
二、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
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
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七: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丁韬女士、张晓荣先生、赵新建先生基于对 2019 年各项工作
的总结,撰写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股东大会汇报。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八: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在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的
生产经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等
相关规定,谨慎预计出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公告编号:2020-008)。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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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九: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 2019 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监事会拟制
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见议案附件三。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十: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2019
年公司监事的薪酬主要是根据其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
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
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薪酬按如下表格发放:
职级 姓名 薪酬总额(万元)
监事 王 欣 121.41
监事 郑 赳 120.38
监事会主席 冯旭杭 126.44
二、其他说明
1、公司监事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
扣代缴。公司监事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
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
予以发放。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十一: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重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制度内容请详见议
案附件四。
《关于公司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十二: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收到非独立董事肖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股东杭州阿里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现提名陈英杰先生为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为止。
陈英杰先生简历:
陈英杰,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士,加拿大注册
会计师。先后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山东大同宏业集团投资副总裁、普
华永道企业融资部高级经理。2012 年至今,担任阿里巴巴集团资深投资总监。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公告》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公告编号:
2020-010)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附件一: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
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的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议题及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并修改章程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2019 年 1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安恒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第四次会
25 日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议
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章程的议案》
2019 年 2 月
会第五次会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10 日
议 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2019 年 2 月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会第六次会
25 日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议
东大会的议案》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上市有关承诺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 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
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
第一届董事
2019 年 3 月 市后适用)的议案》
会第七次会
6日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议 (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
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上市后
适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
事宜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2018 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9 年 5 月 第一届董事
22 日 会第八次会 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暨 2018 年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年度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战略配售计划的议案》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战略配售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2019 年 6 月
会第九次会 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审阅报告》
15 日
议
第一届董事
2019 年 7 月
会第十次会 审议通过《关于高管及核心员工战略配售方案的议案》
3日
议
第一届董事
2019 年 7 月
会第十一次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议案》
16 日
会议
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第一届董事
2019 年 9 月
会第十二次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议案》
25 日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高管及核心员工战略配售名单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
第一届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10 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
月 29 日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9 年 12 第一届董事
月 24 日 会第十四次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的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和发展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
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充
分有效沟通;根据公司年审工作安排,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
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
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完毕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监督及评
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审核公司的定期报告;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根据决策部署,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修订)》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在科创
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第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职
资格,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了 2018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计划开展工作,有效履行各自职责,
为董事会审议事项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建议,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丁韬、赵新建、张晓荣(2019 年 3 月 16 日任职)、
胡柳青(2019 年 3 月 16 日离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的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报告期内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
(五)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全体董监高及其
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
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2020 年董事会工作方向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在进一步明确经营目标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公司
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执行。
(二)结合 2019 年公司经营情况,结合行业趋势,决定 2020 年度的经营计
划和投资方案。
(三)监督总经理工作,对公司管理团队的日常经营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
(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履行其他应由董事会履行的相关职责。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附件二: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161 号》,现将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4,403.29 万元,较上年增加 31,744.61 万元,
较上年增长 5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22.04 万元,较上年增加
1534.57 万元,较上年增长 19.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7,959.44 万元,较上年增加 2177.26 万元,较上年增长 37.65%。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比上期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同期增减 2017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94,403.29 62,658.68 50.66 43,039.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22.04 7,687.47 19.96 5,213.53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
7,959.44 5,782.18 37.65 3,908.87
常性损益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51.61 9,598.26 125.58 6,886.94
(万元)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2 1.38 17.39 1.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2 1.38 17.39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39 1.04 33.65 0.76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59 16.37 -1.78 17.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2.59 12.31 0.28 13.09
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5,036.65 50,686.16 205.88 43,236.18
(万元)
总资产(万元) 217,217.27 89,189.45 143.55 62,324.25
二、2019 年经营成果分析
(一)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同比增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减(%)
减(%) 减(%)
网络信息
安全基础 38,401.83 7,941.26 79.32 29.14 10.15 3.56
产品
网络信息
27,166.15 6,749.30 75.16 91.15 81.83 1.27
安全平台
网络信息
26,403.42 12,076.10 54.26 62.03 116.01 -11.43
安全服务
第三方硬
1,027.58 1,020.25 0.71 -36.23 -31.54 -6.80
件产品
其他 1,055.06 680.14 35.54 31.35 41.47 -4.61
(二)主要费用情况及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3,1625.64 20,598.34 53.53%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管理费用 8,452.57 5,938.76 42.33%
财务费用 -281.39 -184.37 -52.62%
研发费用 20,453.95 15,195.19 34.61%
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为 31,625.64 万元,比上年增 53.53%,主要系本期
公司加大市场营销活动投入,以及加大销售人员投入所致;管理费用为 8,452.57
万元,比上年增加 42.33%,主要系本期管理人员及相关费用投入增加所致;财
务费用为-281.39 万元,比上年减少 52.62%,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
发费用为 20,453.95 万元,比上年增加 34.61%,主要系期研发人员及相关费用投
入增加所致。
三、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分析
(一)报告期内资产负债项目变化情况及重大变化的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末数占
数占总资 上期期末 额较上期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 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 数 末变动比例
的比例
(%) (%)
(%)
主要系本期完成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货币资金 148,275.07 68.26 39,776.53 44.60 272.77 募集资金,同时经营
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
所致
主要系本期采购增加
预付账款 508.74 0.23 339.95 0.38 49.65
所致
主要系本期订单量增
存货 11,564.47 5.32 4,882.25 5.47 136.87
加所致
其他流动 主要系预缴企业所得
720.55 0.33 507.14 0.57 42.08
资产 税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28,061.76 12.92 3,272.95 3.67 757.38
转固定资产所致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0 0 15,228.25 17.07 -100.00
转固定资产所致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递延所得 主要系预估渠道返利
662.73 0.31 463.20 0.52 43.08
税资产 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 主要系期末不再存在
0 0 551.87 0.62 -100.00
动资产 工程类预付款项所致
主要系期末采购付款
应付票据 223.66 0.1 527.89 0.59 57.63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减
少所致
主要系本期采购增加
应付账款 15,420.46 7.1 9,459.88 10.61 63.01
所致
主要系本期订单量增
预收款项 11,510.35 5.3 5,792.63 6.49 98.71
加所致
应付职工 主要系本期人员增
14,108.75 6.5 8,895.71 9.97 58.60
薪酬 加、薪酬上涨所致
主要系收入增加导致
应交税费 3,310.33 1.52 2,067.59 2.32 60.11 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
所致
一年内到 主要系期末长期借款
期的其他 2,290.99 1.05 543.00 0.61 321.91 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增
流动负债 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工程借款
长期借款 10,700.00 4.93 8,130.00 9.12 31.61
增加所致
主要系预估渠道返利
递延收益 1,576.76 0.73 482.62 0.54 226.71
增加所致
四、2019 年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一)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51.61 9,598.26 125.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19.69 879.93 -1454.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847.99 7,378.41 1239.69%
(二)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1,651.61 万元,较上年增
长 125.58%,主要系本期收入增长较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
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19.69 万元,较上年减少-1454.62%,主
要系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8,847.99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 1239.69%,主要
系本期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附件三: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杭州安恒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
履行监督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对公司财务以及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
将监事会 2019 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议题及审议情况
2019 年 1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并修改章程的议案》
月 25 日 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安恒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9 年 2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章程的议案》
月 10 日 第五次会议
2019 年 2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月 25 日 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2019 年 3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月6日 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性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上市有关承诺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
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
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
制度(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
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2018 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5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报告》
月 22 日 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 年 6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审阅报告》
月 15 日 第九次会议
2019 年 7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高管及核心员工战略配售方案的议案》
月3日 第十次会议
2019 年 9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月 25 日 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019 年 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10 月 29
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日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了解本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各方面进
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和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所有股东大会,参与
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
持续改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国家法律、
法规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
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
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2019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
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七)公司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并且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确保了公司经营的正常、
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的内部管理,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合理的、完整的,
经运行检验是可行和有效的;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布有关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谨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
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
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
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
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
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控机制等进行监督检查。第二,进一步加
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控股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对公司
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
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第三,经常保持
与内审部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
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第四,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
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3、主动配合,提高监事会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
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
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
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附件四: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结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
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
导工作。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八条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应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
业银行开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
第九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司不得将募集资
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 (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户、临时账户);
公司亦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银行借款等其他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第十条 公司应积极督促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监管
协议。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募集资金专用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
的收支划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账号、使用项目、项目金额、使用时间、
使用金额、对应的会计凭证号、合同、审批记录等。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
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报告上
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
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并由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四条 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
下行为:
(一)募投项目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二)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 为
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四)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安恒信息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十五条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置换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
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十六条 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
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
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如有):
(一)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 1 年的;
(三)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
划金额 50%的;
(四)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第十七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
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第十八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
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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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第十九条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
(四)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
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
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二十条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
“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但每 12 个月内
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且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二十一条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应当经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
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净额、超募金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和详细计
划;
(四)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
务资助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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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
应当投资于主营业务,并比照适用本制度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科学、审慎地进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三条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
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 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
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第二十四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
资金净额 10%以上的,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应在董事会
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
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
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第四章 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
第二十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
使用。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必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变更。
公司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但应当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并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改变原因及保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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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应当科学、审慎地
进行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七条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
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三)新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
(四)新募投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六)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参照相关规则的
规定进行披露。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
权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第二十九条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投项目在公司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
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
(三)该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
(四)换入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如适用);
(五)转让或置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意见;
(七)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八)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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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充分关注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换入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及换入
资产的持续运行情况,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中解释具体原因。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应当
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
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应当在提交董事会
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年度审计时,公司应当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于披露年度报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第三十二条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
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
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予以
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前款规定的鉴证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并公告。如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董事
会还应当公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
果及已经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三十三条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现场调查。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
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核查报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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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差异;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适用);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如适用);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如适用);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如适用);
(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八)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
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
用本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公司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后生效,其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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