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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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0 年 5 月 8 日



             1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聚碳材公司”)注

册资本 12 亿元,其中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马股份”)出

资 6.7 亿元,持股比例 55.8%,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资 1.22 亿元,持股比例 10.2%,

河南科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8 亿元,持股比

例 15%,平顶山市东部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2 亿元,持股比例 10%,

叶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08 亿元,持股比例 9%。

    聚碳材公司为满足其 40 万吨/年一期 10 万吨聚碳酸酯项目融资

需求,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经审查,中国进出口银行已

同意向聚碳材公司提供 40 万吨/年一期 10 万吨聚碳酸酯项目 10.8 亿

元人民币对外合作领域贷款和促进境内对外开放固定资产贷款(其中

对外合作领域贷款不超过 2500 万欧元),贷款期限:欧元贷款期限 6

年,其中宽限期 2 年;人民币贷款期限 9 年,其中宽限期 2 年;贷款

利率:欧元贷款利率不低于 6 个月 EURIBOR+110BPs,并按年收取转

贷 手 续 费 120BPs ; 人 民 币 贷 款 利 率 执 行 不 低 于 5 年 期 以 上

LPR+29.5BPs,按半年浮动。

    为确保聚碳材公司及时获得贷款,加快 40 万吨/年一期 10 万吨

聚碳酸酯项目建设步伐,神马股份拟同意按照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要求


                                   3
提供如下担保:

    1、神马股份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金额为 10.8 亿元人民币。

    2、神马股份将所持有聚碳材公司 55.8%的股权质押给中国进出

口银行。

    3、神马股份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具书面承诺,确保本项目资本

金及时到位;若本项目出现建设资金不足、暂时性资金短缺等情况,

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建设以及聚碳材公司按时偿还中国进出

口银行贷款本息,并协调其他股东共同履行上述责任。

    本次聚碳材公司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提出的其它增信措施:

    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金额为 10.8 亿元人民币。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所持有聚碳材公司 10.2%的股权质押给

中国进出口银行。

    3、聚碳材公司将 40 万吨/年一期 10 万吨聚碳酸酯项目全部资产

(包括本项目土地使用权、项目建成后的厂房和办公用房以及机器设

备等)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

    4、账户监管措施。(1)项目收入监管账户,归集项目全部销售

收入、补贴收入及其他收入。(2)设立偿债准备金账户,每期还本付

息日前至少十个工作日,账户余额应不低于当期还本付息金额,中国

进出口银行拥有扣划权。

    5、保险权益转让。建设期内聚碳材公司购买建筑工程及安装工


                               4
程一切险,建成后投保财产保险一切险,并将保险权益转让给中国进

出口银行。

    河南科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持有聚碳材公司

15%的股权、平顶山市东部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聚碳材公司 10%的股

权、叶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聚碳材公司 9%的股权就聚碳材公

司本次贷款事宜为神马股份提供反担保。

    为便于聚碳材公司办理本次贷款担保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聚碳材公司本次贷款担保有关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合同、出具书面承诺、

聚碳酸酯项目全部资产抵押、账户监管、保险权益转让等事项)。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恒新材)注册资本 4 亿

元,股东构成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首山化工)现金出资 2.04 亿元,占注册资本 51%;神马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96 亿元,占注册资本 49%。目前首恒新材

正在建设年产 20 万吨环己酮项目,项目位于襄城县湛北乡丁庄村首

山化工附近,项目总投资 12 亿元。目前环己酮项目土建已经全面铺

开,重大设备合同也已经进行商定,前期准备预付 30%设备款项。截

止 2019 年底累计支出各类款项共计 32559.59 万元,其中设备款

18800.55 万元,工程款 7089.82 万元,安装材料款 2580 万元,其他

费用 4089.22 万元,账户资金仅有银行存款 4407 万元。为满足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首恒新材拟在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采用售后回租方

式融资 3 亿元,期限 5 年。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 49%为上述融资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1.47 亿元。首山化工按持股比例 51%为首

恒新材上述融资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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