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荣盛石化 股票代码:002493 债券代码:112914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Rongsheng Petro Chemical Co., Ltd.(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四月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荣盛石化”)对外公布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章 公司发行债券概况................................................................................................ 2
第二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4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3
第四章 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 14
第五章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17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1
第七章 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2
第八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23
第九章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动情况.................................................. 24
第十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5
第十一章 其他情况.......................................................................................................... 26
第一章 公司发行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2018]192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9年11月发行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共募集资金10亿元,期限2年(以下简称“19荣盛G1”),募集资金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获准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首期发行1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2年期。
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债券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6、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其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7、发行方式、配售安排: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起息日:2019年11月26日。
12、付息日: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2021年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18、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9、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
22、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3、质押式回购安排:经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4月7日发布的《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本期债券不符合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二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水荣
注册资本: 人民币6,291,107,750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6,291,107,750元
成立日期: 1995年9月15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
邮政编码: 311247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全卫英
公司电话: 0571-82520189
公司传真: 0571-82527208-8150
所属行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涤纶丝,化纤布的制造、加工,纸制品加工,轻纺原料及产品,
五金,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普通货物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
(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255693873W
二、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发行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49,988.0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76%;实现利润总额314,412.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687.6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28%。
(二)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1、分行业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毛利率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减(%) 减(%) 年增减(%)
石化行业 4,051,586.95 3,617,672.95 10.71% -1.71% -2.55% 0.78%
化纤行业 1,027,404.22 938,944.24 8.61% -6.84% -6.64% -0.19%
其他 3,170,996.90 3,130,279.20 1.28% -19.06% -19.56% 0.62%
合计 8,249,988.07 7,686,896.39 6.83% -9.76% -10.72% 1.00%
2、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分产品 毛利率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减(%) 减(%) (%)
炼油产品 262,066.84 191,130.71 27.07% / / /
芳烃 1,787,651.11 1,586,995.02 11.22% -6.29% -4.60% -1.58%
分产品 2019年度 营比业上收年入增比营上业年成本增上毛年利率增减比
PTA 2,001,869.01 1,839,547.21 8.11% 减(-9%.60)%减-(10%.22)%(%0.6)4%
聚酯切片 129,855.33 124,641.60 4.02% -1.23% -1.43% 0.20%
涤纶加弹 301,938.66 283,059.07 6.25% -14.88% -13.36% -1.65%
丝
涤纶牵伸 381,806.92 356,809.45 6.55% -8.74% -6.97% -1.78%
丝
涤纶预取 6,562.66 7,089.21 -8.02% -8.44% -5.87% -2.94%
向丝
薄膜产品 207,240.66 167,344.91 19.25% 8.44% 3.59% 3.78%
其他 3,170,996.90 3,130,279.20 1.28% -19.06% -19.56% 0.62%
合计 8,249,988.07 7,686,896.39 6.83% -9.76% -10.72% 1.00%
三、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9年度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为18,258,671.58万元,较2018年末增加50.3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255,459.88万元,较2018年末增加7.75%。
2019年,发行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49,988.0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76%;实现利润总额314,412.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687.6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28%。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增减变动
资产合计 182,586,715,778.64 121,415,200,053.12 50.38%
负债合计 141,019,043,430.69 85,636,371,851.95 64.6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2,554,598,828.24 20,931,533,318.94 7.75%
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567,672,347.95 35,778,828,201.17 7.7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为18,258,671.58万元,较2018年末增加50.38%,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建支出及存货增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财务总负债14,101,904.34万元,主要系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建项目资金主要依赖银行借款。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 82,499,880,682.37 91,424,664,355.09 -9.76%
营业利润 3,138,606,106.40 2,275,113,576.60 37.95%
利润总额 3,144,120,793.75 2,293,936,063.93 37.06%
净利润 2,956,684,227.86 1,967,603,261.64 50.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206,876,648.96 1,607,531,787.78 37.28%
的净利润
2019年,发行人全年实现营业利润313,860.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95%;实现利润总额314,412.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06%;实现净利润295,668.4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0.2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687.6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28%。上述指标变动主要系发行人PTA产品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另浙石化项目一期顺利投产,炼化产品贡献部分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1,878,647.14 4,834,686,101.27 -142.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66,559,397.00 -39,777,915,603.97 -11.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82,525,777.20 38,998,730,126.67 -8.76%
2019年,发行人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187.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2.44%,主要系本年归还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借款和支付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较多。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总额16,058,000万元,已提用额度10,012,735万元,剩余额度6,045,265万元。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2018]192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9年11月发行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共募集资金10亿元,期限2年(以下简称“19荣盛G1”),募集资金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末,“19荣盛G1”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全部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19荣盛G1”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第四章 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
一、绿色项目进展情况
“19 荣盛 G1”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000 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根据荣盛石化2019年5月20日公告,项目一期已完成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相关装置已具备投运条件,荣盛石化现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将第一批装置(常减压及相关公用工程装置等)投入运行;根据荣盛石化2019年12月30日公告,项目一期炼油、芳烃、乙烯及下游化工品装置等已全面投料试车,打通全流程,已实现稳定运行并生产出合格产品,荣盛石化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艺参数调试、优化,提高装置生产运行水平。
二、绿色项目环境效益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000 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属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编制的并于2015年12月22日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目录(2015年版)》的下列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说明或界定条件
国家颁布单位产品/工序能源消耗限额
标准的行业,装置/设施(不含燃煤火力
发电)产品能耗或工序能耗≤国家单位
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产品(工
1.节能 1.1.工业节能 1.1.1.装置/设施建设运营 序)能源消耗限额先进值参照相应行业
产品(工序)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或
《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4年版)》第4
节重点行业产品和工序能效附表4重点
行业主要产品(工序)能效表。
建设运营满足国Ⅴ汽油和国Ⅳ柴油生产
4.节能 4.5工业节能 4.5.1装置/设施建设运营 工艺要求的高清洁性标准燃油生产装置
/设施。
在节能方面,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拟炼油规模为2,000万吨/年,炼油综合能耗为88.42kgoe/t,单位能量因数能耗为6.91kgoe/t.能量因数(能量因素为12.80),相较于国标先进值7.0kgoe/t.能量因数,节能量为2,304.00万吨标准油。若单位能量因数能耗按 16.72kgoe/t.能量因数计算,则节能量为7,168.00万吨标准油。根据化工装置能耗情况,可以计算出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节能量为22,030.65万吨标准油。
本次债券拟支持项目节能效益情况
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 能耗 参考值 生产规模 节能量
(万吨) (万吨标准油)
炼油部分能耗(单位:kgoe/t.能量因数)
炼油 6.91 7.0 2000 2,304
炼油(不含与芳烃原料生产相关的装置) 6.72 7.0 2000 7,168
化工部分能耗(单位:千克标油/吨产品)
乙烯装置 502.9 610 140 14,994
苯乙烯装置 214.83 264 120 5,900
聚丙烯装置 50.67 51 90 29.7
聚乙烯装置 115.41 140 45 1,107
合计 24,335.65
按照国际能源署(IEA)规定,每千克标准油热当量为 10000 千卡,因此,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节能量相当于282,959.51亿千瓦时。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煤电清洁发展报告》,2016年我国火电氮氧化物排放绩效为0.36克/千瓦时,二氧化硫排放绩效为0.39克/千瓦时、烟尘排放绩效为0.08克/千瓦时。从减排角度,项目建设运营后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约22.6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10.35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约101.87万吨。此外,根据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公布的《2016 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征求意见稿)》,华东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为0.67845吨二氧化碳/兆瓦时,该项目预计每年碳减排量为191,973.88万吨。
另外,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年生产国VI汽油378.85万吨,国VI柴油172.81万吨。“国五”标准相比,“国六”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限制,在排除工况和测试影响的情况下,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降低50%,总碳氢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制下降 50%,氮氧化物排放限制下降 42%。因此,炼化一体化项目
1 计算总节能量时按前一种情况计算。生产国VI标准燃油也可以降低汽车尾气排放,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效果。
本次债券环境效益情况
项目名称 节能量 烟尘减排量 SO2减排量 氮氧化物减排 碳减排量
(万吨标准油) (万吨) (万吨) 量(万吨) (万吨)
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 24,335.65 22.64 110.35 101.87 191,973.88
第五章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增信机制
“19荣盛G1”未采用外部增信机制。
二、偿债计划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4、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5、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为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组建偿付工作小组、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系。
1、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偿债资金主要来自发行人日常经营产
生的现金流。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交易日
将当年度应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偿债账户,保证当年度债券本息
的按时足额支付。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交
易日将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到位情况书面通知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若专项偿
债账户的资金未能按时到位,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2、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的按约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由公司董事会和财务部联合组成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工作小组,自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4、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本期债券本息无法按约定偿付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
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
的措施。
5、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
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
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6、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债券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6)拟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
(7)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作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或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义务;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和/或本金;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订立可能对甲方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担保及其他重要合同;
(19)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动,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或无法履行职责;
(2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和相关债券交易场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9年度内,“19荣盛G1”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章 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9荣盛G1”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9荣盛G1”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19荣盛G1”债券尚未到付息兑付日。
第八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第九章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内,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为全卫英,未发生变动情况;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为胡阳阳,未发生变动情况。
第十章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19年度,“19荣盛G1”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第十一章 其他情况
一、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9年度,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相关当事人
2019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三、对外担保
根据发行人2019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9,945,430.15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11%,具体如下: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海南逸盛 200,000,000.00 2019年08月09日 2020年08月08日 否
海南逸盛 109,526,340.00 2019年12月18日 2020年02月04日 否
海南逸盛 479,090.15 2019年07月15日 2020年04月30日 否
海南逸盛 149,940,000.00 2019年11月05日 2020年02月10日 否
四、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受限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304,211,944.79保证金
应收票据 50,807,615.12其中26,807,615.12元为开具信用证质押,其余
24,000,000.00元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固定资产 58,814,382,189.62银行借款抵押
在建工程 31,052,079,100.50银行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3,330,743,145.77银行借款抵押
合计 96,552,223,995.80 --
五、重大事项公告
2020年1月11日,荣盛石化公告《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公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借款余额958.78亿元,较2018年末累计新增借款368.12亿元、占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88%。发行人2019年累计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主要系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贷款。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2020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之签字盖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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