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联
瑞新材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4 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 2,149.34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27.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634.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 6,847.92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51,786.07 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53,196.83 万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律
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0.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到位,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 正 中 珠 江 ” ) 审 验 , 并 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 出 具 了 “ 广 会 验 字
[2019]G1703235056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468.27 万元(含已投
1
入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金额 4,103.04 万元),其中 2019 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 11,468.27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5,631.76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531,968,258.42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87,381.69
减: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94,000,000.00
对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73,652,233.53
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8,685,849.06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6,317,557.5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114,682,653.98元,与上
表公司2019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3,652,233.53元,差异41,030,420.45元。原
因为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9年11月1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90,346,325.81元。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9,315,905.36元,剩余 41,030,420.45元尚未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
司制定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与保荐
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2
序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元)
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32050165503600000529 活期存款 51,480,592.47
连云港海州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
2 327006000013000018121 活期存款 2,601,098.63
港分行
3 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 999008155810888 活期存款 7,565,576.65
4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 631548599 活期存款 49,137,883.5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
5 327006000013000018695 活期存款 6,593,512.84
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32050165503600000530 活期存款 238,938,893.43
连云港海州支行
合计 356,317,557.5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4,682,653.98 元(含已
投入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金额 41,030,420.45 元),其中 2019 年度投
入 114,682,653.98 元,实际投入情况如下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9-12-31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517,860,736.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682,653.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682,653.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计
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 投入金额与承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含部分变更 诺投入金额的
目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 用状态日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如有) 差额(3)=
(4)= 期 化
(2)-(1)
(2)/(1)
硅微粉生产
线智能化升 2020 年
无 52,402,800.00 52,402,800.00 52,402,800.00 35,109,800.40 35,109,800.40 -17,292,999.60 67.00 16,703,350.18 是 否
级及产能扩 第二季度
建项目
硅微粉生产
2020 年
基地建设项 无 108,438,100.00 108,438,100.00 108,438,100.00 53,974,019.05 53,974,019.05 -54,464,080.95 49.7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第四季度
目
高流动高填
2021 年
充熔融粉产 无 49,484,800.00 49,484,800.00 49,484,800.00 6,911,233.53 6,911,233.53 -42,573,566.47 13.9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第一季度
能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项
无 49,340,700.00 49,340,700.00 49,340,700.00 258,381.00 258,381.00 -49,082,319.00 0.5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
无 25,000,000.00 25,000,000.00 25,000,000.00 18,429,220.00 18,429,220.00 -6,570,780.00 73.7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合计 ———— 284,666,400.00 284,666,400.00 284,666,400.00 114,682,653.98 114,682,653.98 -169,983,746.02 40.29 ————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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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苏联瑞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9] G17032350603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90,346,325.81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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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9 年 12 月 17 日,联瑞新材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034.63 万元
和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45.57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有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拟以自筹资
募集资金拟 已预先投入 金预先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金额
1 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843.81 4,931.59 4,931.59
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
2 5,240.28 3,411.92 3,411.92
项目
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
3 4,948.48 691.12 691.12
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34.07 - -
5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2,500.00 - -
合计 28,466.64 9,034.63 9,034.6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广会专字[2019]G17032350603”《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转出 49,315,905.36
元至自有资金账户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剩余 41,030,420.45
元尚未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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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
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募集资
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款 产品期 预计年化
序号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到期日
方式 限(天) 收益率
交通银行蕴
结构
交行连云 通财富定期
1 性存 700.00 2020.2.3 38 3.40%
港分行 型结构性存
款
款
交通银行蕴
结构
交行连云 通财富定期
2 性存 4,100.00 2020.4.1 96 3.65%
港分行 型结构性存
款
款
招商银行挂
招商银行 钩黄金看涨 结构
3 连云港分 三层区间三 性存 4,200.00 2020.3.26 91 3.65%
行营业部 个月结构性 款
存款
交通银行蕴
结构
交行连云 通财富定期
4 性存 400.00 2020.1.10 14 3.05%
港分行 型结构性存
款
款
合计 9,400.00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余额为9,4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9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比例为 29.5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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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主体已
基本建设完成,铺底流动资金 839.06 万元尚未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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