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1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创力集团”)收到控股股
东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机械集团”)通知,中煤机械集团于 2019 年 1
月 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函件编号:上证函[2019]21 号),中
煤机械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
过 5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2019 年 1 月 30 日,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一期)(简称“19 中 01EB”)成功发行,募集资金规模 1.2 亿元。详见刊载于 2019 年 1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
《创力集团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7)。
2019 年 12 月 24 日,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二期)(简称“19 中 02EB”)成功发行,募集资金规模 1.8 亿元。详见刊载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
露了《创力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9-075)。
根据《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
期)》(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维持担保比例条款,“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
间内,担保比例应当不低于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 115%(按 wind 系统 20 日均
价计算)。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标的股票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导致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
至少 10 个交易日担保比例低于 115%时,发行人将在追加担保触发日的 10 个交易日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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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及信托专户追加标的股票和/或直接追加现金,使得担保比例达到 135%水平或以上。
追加担保物可以为标的股票、等额现金或上述两者的组合。”
2020 年 4 月 1 日,19 中 02EB 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第 10 个交易日维持担保比例低于
115%(即创力集团股票 wind 系统 20 日均价,在连续 20 交易日内第 10 个交易日低于
7.527 元/股),触发维持担保比例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发行人于 4 月 15 日将
6,20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存放于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占其持股总数的 5.47%,
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截至 4 月 15 日,19 中 02EB 的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维持担保
比例为 142.10%。
截至本公告日,中煤机械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 113,258,4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7.79%,累计质押股份 71,200,000 股,占其持股数的 62.87%,占公司总股份的 11.19%。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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