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太 阳:关于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互保的补充更正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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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0-03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互保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
司互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现对公告中的部分内容予以补充更正。
    补充更正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批准的公司对南一农集团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亿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占公
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6.06%,总资产的19.45%。
    除本次批准的担保事项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互保金额为
188095.74万元;公司对南一农集团的担保金额为105300万元;公司对红太阳集团的担
保金额为19000万元。
    补充更正后: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批准的公司对南一农集团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亿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占公
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6.06%,总资产的19.45%。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139447.00万元,占公司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07%;其中对南一农集团的担保余额为101769.00万元,占公司
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94%。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补充更正后的公告全文内容如下:


  释义:
 1、公司/本公司: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南一农集团:      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担保情况


                                      1
    鉴于经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
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互保事项即
将期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促进公司做大做强,实
现良性发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审慎研究决
定,同意公司与南一农集团就融资业务提供互保,公司对南一农集团
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二)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有效期内签订
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
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
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
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该议
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杨寿海先生、杨春华女士、赵富明
先生、赵晓华先生、方红新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南一农集团法定代表人杨寿海先生,注册资本 39680 万元,注
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 269-275 号,经营范围:农药;
农药分装;危险化学品批发(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农药中间


                               2
体开发、制造;技术服务、开发;塑料制品、包装材料制造;生态
肥的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住宿、餐
饮服务;室内娱乐服务;劳务服务;会议服务;预包装食品、五金
产品、通讯器材、日用品、建材销售;烟酒零售;自有场地及房屋、
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目前南一农集团持有公司 45.84%的股权,为公司控
股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审计,经审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南一农集团总资产
2268491.26 万元,总负债 1706358.2 万元,净资产 562133.06 万元,
资产负债率 75.22%。2018 年营业收入 1694643.85 万元,净利润
62169.8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南一农集团与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批准的公司对南一农集团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6 亿元,在额
度内循环使用,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6.06%,总资产的
19.45%。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 139447.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07%;其中对南一农集团的担保余额为 101769.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1.94%。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南一农集团建立互保,是根据双方生产经
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解决拓展市场、
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与南一农集团互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3
    1、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南京第一
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事项进行了核实,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互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促进
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循环,促进公司业务做大做强,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关联
交易事项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互
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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