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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利用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马永义先生、李艳芳女士、王宇翔先生 3 名
董事组成,其中马永义先生、李艳芳女士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
马永义先生担任。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永义、独立董事李艳芳、董事王宇翔 3 名成员组成,主任
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马永义先生担任。
公司第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个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主任委员马永义先生为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
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一届及第二届企业会计
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
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的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了
每次会议。召开会议前,委员详细审阅了会议资料,主动了解并获取相关信息;
会议上,委员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运用委员的专业知识作出判断,
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就重
点工作与其充分沟通,及时推进了致同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认为致同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年报工作规程,切实履行了对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
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公司审计机构发表意见认为:致同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 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
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
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特此总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马永义、李艳芳、王宇翔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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